证券时报记者 陈冬生
日前,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湖北龙都投资公司委托上海聚世富佳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聚世伍家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时,所提供的涉及湖北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相关资料系伪造。
湖北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日前声明称,湖北龙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聚世富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基金时,所提供的《担保确认函》、《聚世伍家投资基金之应收账款转让暨回购合同》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中,涉及到使用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公司(现更名为“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以及当时的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情况系不属实。经核实,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公司及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均未在相关文书上盖章。
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湖北龙都投资公司在融资过程中提供的《担保确认函》、《聚世伍家投资基金之应收账款转让暨回购合同》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使用的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公司及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印章系伪造。
记者从中基协网站查询到,聚世伍家投资基金共有3期产品,均成立于2016年,目前运作状态正常,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聚世富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湖北龙都投资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址位于湖北宜昌,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由资金对建设、装饰工程项目、能源项目、农业项目及煤矿项目进行投资,公司股东为冯燕斌和金凤两名自然人,分别持股95%和5%。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龙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16宗法律诉讼,其中多宗为民间借贷纠纷。
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表示,该公司不享有该伪造文书设定的权利,也不承担该伪造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该文书造成其他单位和个人损害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且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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