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楚丹 本报记者 谭楚丹 深圳报道
2016年,是私募行业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元年。今年以来,中国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等多个重磅文件,对私募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在此背景下,8月5日,前海旗隆总经理徐馨漫妮、中欧瑞博高级合伙人梁俊、证大集团总裁助理兼私募投资总监谈佳隆、新富资本首席投资官张新平、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君友等多位私募大佬,就“私募行业的发展趋势和行业监管建议”话题进行了讨论。
“大浪淘沙”
对于今年监管态度收紧,有市场人士认为能促进私募透明化,但也有私募抱怨运营成本抬升。而在8月5日“私募行业发展趋势和券业新蓝海”的圆桌对话中,私募大佬均表达了“监管有利行业发展”的观点。
证大集团总裁助理兼私募投资总监谈佳隆解读监管层措施时表示,“私募监管趋严,清掉了很多以前做非法集资、做小额资管的金融公司,让私募市场更为清晰,可以让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更好地发展。”
他也谈到不少私募保壳的问题,“国内做金融有一个习惯,即先占坑和拿牌照,但并没有真正为客户做资产管理。清理掉空壳,符合监管的政策初衷。”
新富资本首席投资官张新平则从“投资端”角度去看待利弊影响。他认为,新规出来以后,很多私募就会真正去考虑“企业如何发展”、“私募业务怎么定位”。 “真正有志从事私募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他们会担下成本,跨过门槛。监管新规能把一些真正长期从事这个行业的私募基金选出来,给投资人带来 真正的回报”。
同时,他指出,由于很多私募没有经历过长期牛、熊市考验,对投资有错误的引导,新规能使之逐渐回到正轨。“在开拓客户的时候,我们觉得大概可以达到 30%-50%的收益率;这些客户觉得不够,因为有私募夸张地承诺100%-200%的收益率,这就是夸大宣传,诱导投资者了,所以我觉得监管政策出台 后,有利于投资者教育。”
中欧瑞博高级合伙人梁俊亦表示,“我们对监管政策很支持,一方面是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行业中,另一方面是让真正能够为客户带来价值的人参与到这个行业中,这是更有意义的。”
在他看来,事实上,即使没有市场监管,不少私募也是会被市场淘汰的。“按协会的要求,除了投资外要进行风控。我们算了一下私募运营成本,基本上5亿以下的 管理规模,即便是没有协会的要求,也很难生存。去年一年注册那么多家私募,和凑热闹有一定关系。但做任何一个行业,暴富的可能性转瞬即逝,需要很长时间的 积累。”
公私募区别监管
对于未来的监管趋势,私募大佬均感觉到会愈来愈严格,同时,他们也提出建议,希望公募与私募监管要做区分。
前海旗隆总经理徐馨漫妮表示,“现在的监管思路非常清晰,条块化、模式化,要求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化。凡是涉及到运营层面的流程都很规范,信息披露也要求定期、定时、安全,甚至于跟客户的交流也要求一定要有标准的流程,充分实现信息的沟通。”
从监管趋势来看,她认为目前监管思路是参考公募模式,但她建议,公募与私募仍应保留区别。“涉及到投资核心层面,我觉得还是要保留私募的隐私性。”
新富资本首席投资官张新平亦谈到公募与私募的监管区别。“我觉得应该要留有40%的空间出来给私募。
私募与公募不一样,公募针对普通投资者,私募针对高净值客户,如果高净值客户的风险偏好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偏好是一致的话,监管可以有所放开,对交易日常的监管不用像公募一样,允许私募有自己的投资风格。所以我觉得应该要留足空间,要有足够的容忍度。”
同时,他提及到,监管趋严可能会常态化。“大的框架制度大家已经感受到了,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管的影子,比如产品的发行、所有的宣传,不能给客户承诺保本,预期收益率都不能写。”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君友也称,从近期项目申报能直观感受到监管趋严。“从产品的募集、备案,到后面产品的运行、信息披露,规则越来越完善,趋势也 肯定是这样的。这对行业规范的程度、整个专业水平的提升是好事;对于监管者,对有实力、有能力的专业机构都是好事。”
他同时也建言,“第一,股权基金和证券基金应该分开监管,因为两者有所区别,比如产品形式、运行方式。第二,有些权利比如法律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转让部分股权,这是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主体的权利,这部分的权利应该还给市场主体,让他们自己行使。”
(编辑:巫燕玲)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