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管齐下支持创投发展 创投机构普遍叫好
摘要 深圳市日前出台了《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此举被认为是为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部署,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将深圳打
深圳市日前出台了《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此举被认为是为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部署,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城市而配套出台。
根据文件内容,该《措施》于2019年1月6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3年,具体分为6大类别20条细则,涵盖丰富创业投资主体和资金募集渠道、完善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服务体系、拓宽和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和机制、推进创业投资双向开放、优化创投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创业投资监管和市场环境等多个方面内容。
此次新《措施》出台的背景是在深圳市的其他优惠政策之上,以《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为基准,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性,主要通过落户奖、房屋补贴、地方财力奖励和其他类型奖励等几个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
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多家深圳市创投机构,他们均为新政叫好,表示会仔细研究,用好里面的各项政策优惠,同时该项新《措施》对于调动创投机构积极性有很大帮助,机构普遍关注的问题包括创投基金落户奖励、企业所得税的抵扣优惠政策、在引导基金投资收益部分中给予适当甚至全部投资让利、探索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并购投资基金发展等多方面的内容。
深圳市君创资本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中指出,关于鼓励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机制,进一步放宽新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允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0%的新措施非常有特色,堪称又一重大突破,关于国有创投机构员工持股比例的规定能够极大地调动创投机构的热情,从制度层面保证了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参与积极性。
深圳市基金业协会并购负责人表示,《措施》鼓励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退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并购母基金,重点投向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吸引更多并购基金在深聚集,尤其是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并购母基金等措施非常有特色,也很符合当下的投资趋势。
悦享资本副总裁何瑛表示,《措施》对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规定,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成立时候,关于引导基金投资收益有让渡,但是新措施所规定的让渡力度更大,而且在第一条细则里面,子基金投资于本辖区注册登记企业的资金占引导基金出资额的倍数方面实行更加灵活的规定,也非常具有吸引力。
同日,深圳首个专门面向金融人才的支持政策――《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正式发布。用真金白银招徕人才成为最直接的扶助方式。其中,在对金融人才个人方面,《办法》以分类、分层和分布培养的思路,推进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并以最高每年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费用资助。对在深金融机构、协会、研究院所等方面,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奖励。此外,《办法》还明确,要按照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统一部署,定期发布更新深圳金融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