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下高净值客户最爱私募FOF 券商私募FOF增74%
摘要 2018券商私募FOF增74%说起私募FOF,恐怕今年3月中信证券(15.520,0.00,0.00%)推出的明星私募FOF产品热卖还能让您记忆犹新。今年以来,券商与私募合作发行FOF渐渐火了起来,尤其是大型券商推出的明星私募FOF,阵容豪华,资金募集规模巨大,引发市场关注。比如中信证券3月推出的私
2018券商私募FOF增74%
说起私募FOF,恐怕今年3月中信证券(15.520, 0.00, 0.00%)推出的明星私募FOF产品热卖还能让您记忆犹新。
今年以来,券商与私募合作发行FOF渐渐火了起来,尤其是大型券商推出的明星私募FOF,阵容豪华,资金募集规模巨大,引发市场关注。比如中信证券3月推出的私募FOF率先集齐了千合资本、淡水泉、景林资产、海宁拾贝等六大知名私募,两天就卖出了40亿元,一时风头无两。紧接着4月,招商证券(12.450, 0.03, 0.24%)业推出了重阳投资、景林资产、千合资本、望正资本等明星私募作为管理人的私募FOF产品;再到5月,国泰君安(14.360, 0.09, 0.63%)资管全明星FOF产品上线,集齐千合资本、景林资产、明达资产、宽远资产等多位明星私募。上述“三巨头”合计销售超过100亿元!此外,国信证券(8.040, -0.01, -0.12%)、国融证券等也都纷纷加入了阵营。
私募排排网点评称,网红券商私募FOF之所以火热,是因为其解决了投资者不易购买到明星优质私募产品的问题。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券商在PB业务上多年的深耕,以及券商广泛提出协同作战的必然结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据Wind数据统计,2017年以来券商私募FOF产品呈现逐步升温趋势,尤其是今年以来,伴随着上述明星私募FOF的发行,券商私募FOF产品出现了数量、规模双爆发。2017年券商发行(不同份额分开计算,下同)FOF产品59只,规模达95.7亿元,相比2016年增长了150%。2018年以来,券商发行FOF产品达92只,规模达到166.6亿元,相比2017年增长了74%。
“私募行业经过这几年的发展越来越成熟,加上对权益市场的看好,因此现在发展FOF正当时。”有业内人士说。国泰君安资管总裁助理庄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无论是从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角度,还是从投资者认可度方面,私募FOF产品的蓬勃兴起都有其强大的发展基础。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中长期来看,权益市场仍是未来10年最值得投资的领域,所以现在发展权益类FOF正当时。
高净值人群的新选择
当然,市场需求是一方面,券商资管私募FOF兴起的部分原因也来自于严监管。今年3月28日,资管新规出台,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市场参与主体——商业银行、券商、保险、信托、基金等将处于同一竞争起跑线,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消除和避免不必要的监管套利。
其中,资管新规的核心就是打破刚兑、回归本源,必定会导致市场上理财产品收益率降低。以往高净值客户依靠信托理财等资管产品获取8%左右相对稳定收益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而对于银行理财5%左右的收益又心有不甘。但是股票市场今年来一直疲软,一些风险偏好较强的人可能会去博弈,但是对于需要稳健投资的高净值客户而言,就需要风险相对较低而收益相对较高的资产替代,这时,私募FOF产品脱颖而出。
FOF,又称“基金中的基金”,从名字就知道,并不是直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而是由专业的机构通过投资其他基金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资产,其本质是进行多元化配置,分散投资资产的风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私募FOF的投资门槛较高,一般为100万元,比如上述提到的几只明星私募FOF就是如此。私募FOF的资产规模通常为几千万元到几亿元不等,申购赎回机制与普通阳光私募基金无异,主要通过券商或信托渠道。私募FOF主要投资标的是证券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管计划的基金。
目前,根据发起机构,私募FOF主要可以分为券商集合FOF和私募基金FOF。“我国私募基金FOF在2014年后才开始获得较好的发展。2014年以前,私募机构由于不能发行监管认可的私募产品,处于灰色地带,只能借助信托发行阳光私募基金,因此大部分采用的是TOT的形式;而券商类FOF 最早始于2005年,在2010年达到发展巅峰后由盛转衰。”联讯证券介绍称。不过,根据前面提到的情况来看,今年券商类FOF发行又再次兴起。
FOF行业将现重大变革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以下简称《问答》),明确了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的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自9月10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协会AMBERS系统提交相关申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是业内首次出现“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这个概念,且在以前的私募证券类基金管理人、股权创投类基金管理人和其他类管理人等三类管理人的基础上,增加了资产配置管理人这个第四类。
不过,《问答》中也明确要求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用“基金中的基金”的投资方式,即FOF模式。“资产配置类私募准确来说就是私募FOF的正式存在方式,相比于其他三类私募,资产配置类私募的备案要求最高,且并不直接投资于具体标的,投资初衷更偏向于配置,而非普通投资。”私募排排网表示。
对于行业而言,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民财富的累积,我国高净值人群多样化理财需求的发展,私募FOF会成为其重要选择,此时规范相关类型产品的登记备案恰逢其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的设立,将给未来FOF行业带来翻天覆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