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三家洋私募,包括野村、法巴、瑞银!
摘要 洋私募进军国内市场的步伐不停歇,基金君发现,近期又有野村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巴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瑞银睿华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3家外资系机构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管理人,其背后均是全球大名鼎鼎的金融机构。但和此前登记的14家外资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同
洋私募进军国内市场的步伐不停歇,基金君发现,近期又有野村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巴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瑞银睿华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3家外资系机构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管理人,其背后均是全球大名鼎鼎的金融机构。
但和此前登记的14家外资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同,这3家外资系私募登记的是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而且此类机构目前登记的已经有12家,均是QDLP。今年6月协会发布“关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在协会进行管理人登记的特别说明”,QDLP管理机构要想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必须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时,鉴于QDLP的跨境投资范围涉及境外证券、股权及另类等多个领域,QDLP管理机构可登记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可见,在国内财富管理行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向国内市场进军的热情极高。
又有三家外资系机构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信息显示,野村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7日,随后8月27日在协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是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为1500万人民币,实缴比例为26.667%。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吴海锋,他先后担任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研究主管、野村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野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基金君发现,虽然备案登记信息显示其是内资企业,但通过持股路径可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纯正的“外资系”私募,因为它是由外资机构在国内的WOFE控股的。
天眼查信息显示,野村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由野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也就是野村在中国的WOFE)100%控股,而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则是其最终受益人。
想必小伙伴们对野村并不陌生,前不久野村控股株式(简称野村证券)会社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证券拟持股51%,引发业内关注,被视为外资金融机构进军中国市场的一个大动作。
野村官网信息介绍,野村是一家总部位于亚洲的金融服务集团,拥有覆盖30多个国家的综合全球网络。主要业务部门有四个,包括零售、资产管理、批发(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满足个人、机构、企业和政府的需求。
再看法巴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9日,备案于2018年8月27日,在协会登记机构类型也是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为500万欧元,实缴比例为40%。
其法定代表人CarolineYu Maurer,曾经在多家外资机构就职,2015年6月起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大中华权益投资经理。
基金君发现该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OFE),天眼查信息显示,其控股股东为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是由外资机构直接控股的私募。
相关资料显示,法巴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在中国之全资子公司。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于2014年在上海设立独资子公司,该独资子公司于2018年获得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资格。
还有一家瑞银睿华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也是在8月底获得私募管理人资格。备案资料显示,其成立于2018年4月4日,备案于2018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机构类型也是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章龙,他曾经在瑞银香港分行工作,现任瑞银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前不久瑞银资管刚刚在协会拿到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
基金君发现这家公司的企业性质也是内资企业,是由瑞银资管(WOFE)100%控股的。天眼查信息显示,其最终受益人为UBS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所以说也是一家外资系的私募。
外资多渠道设立私募进军国内
这两年外资机构积极进军国内,拿私募牌照,引发市场关注。细心的小伙伴肯定留意到,已有富达、瑞银资管、富敦、英仕曼、惠理、景顺纵横、路博迈、安本、贝莱德、施罗德、安中、元胜、桥水等14家外资私募,他们拿到的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牌照。他们主要是在国内发行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并投资于国内市场,包括股市、债市等。
而此次野村、法巴、瑞银睿华等拿到的是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牌照,实际上,此前英仕曼、惠理、贝莱德、路博迈等12家机构也拿到了其他私募管理人牌照,他们的共同特征是都属于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管理机构。
QDLP即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允许注册于海外并且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基金向境内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换汇出境投资于海外市场。
某外资私募人士告诉基金君,这几年有不少外资机构在上海取得QDLP资质,进军国内市场,拓展中国客户,也是他们全球布局版图的一部分,足以说明外资对国内财富管理行业的看好,想要分一杯羹。“他们在上海成立实体公司,以该主体去基金业协会登记,再发行私募基金向国内客户进行募资。从目前发的产品看,不少是另类投资产品,包括对冲基金、地产基金等。”
实际上,今年6月21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在协会进行管理人登记的特别说明”,明确指出,根据内地目前的监管法例及相关地方政府发布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实施办法,QDLP管理机构要想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必须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时,鉴于此类跨境私募基金投资业务试点的投资范围涉及境外的证券、股权和另类投资等多个领域,按照《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规定的专业化经营原则,目前,QDLP管理机构可登记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