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家券商的51家私募子公司获批 难迈两大门槛

来源:来源:券商中国 2018-01-02 09:23:00

摘要
2017年看到了尾巴,券商私募子公司整改大限也到了。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四批规范名单,共计只有36家券商的51家私募子公司整改达标而拿到准生证。细究起来会发现,有些规则显然有所松动,比如“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但实际上有中信、银河、光大、第一

  2017年看到了尾巴,券商私募子公司整改大限也到了。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四批规范名单,共计只有36家券商的51家私募子公司整改达标而拿到准生证。

  细究起来会发现,有些规则显然有所松动,比如“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但实际上有中信、银河、光大、第一创业(行情002797,诊股)、、中金、海通、招商、中信建投等8家券商的私募子公司都不只一家,中信和中金甚至分别拥有5家。

  36家券商整改达标

  去年12月30日,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简称“管理规范”)一年的期限已满,如今该验收成绩单了。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公布了四批规范名单,共计有51家券商私募子公司拿到准生证,这51私募子公司来源于37家券商。

  第一批获准的只有4家,分别是华鑫证券、南京证券、国泰君安(行情601211,诊股)证券、东北证券(行情000686,诊股)。

  第二批获准的有6家券商,分别是长城国瑞证券、中天证券、国盛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开源证券和大同证券。

  第三批获准的有13家券商,分别是红塔证券、金元证券、方正证券(行情601901,诊股)、海通证券(行情600837,诊股)、中银国际、渤海证券、长江证券(行情000783,诊股)、国都证券、民生证券、联讯证券、招商证券(行情600999,诊股)、华泰证券(行情601688,诊股)、中金证券。

  第四批获准的也有13家券商,分别是东方财富(行情300059,诊股)、国联证券、华林证券、湘财证券、首创证券、中国银河(行情601881,诊股)证券、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天风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中原证券(行情601375,诊股)、华创证券、招商证券和中金证券。

36家券商的51家私募子公司获批 难迈两大门槛

  自此,“券商直投子公司”变成了一个过去时的名称,准确的说法叫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而原本拥有多个直投平台的券商,整改过程中有几条规定最为要紧:

  1、 证券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采用股份代持等其他方式变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

  2、 私募基金子公司根据税收、政策、监管、合作方需求等需要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等特殊目的机构的,应当持有该机构35%以上的股权或出资,且拥有管理控制权。

  3、 私募基金子公司下设的基金管理机构,只能管理与本机构设立目的一致的私募股权基金,各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应当清晰明确,不得交叉重复。

  这就意味着,券商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募资能力要够强,而且下设二级子公司也受到限制。

  哪几条规则可适当松动?

  记者获悉,从中政协公布的名单来看,实际上“一比一”的配额已经打破。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不过从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公示来看,至少有8家券商都不只一家私募基金子公司,包括中信、银河、光大、第一创业、中金、海通、招商、中信建投等。

  其中,中信和中金是最多的,都分别有5家私募基金子公司获得批准。

  中信证券,旗下除了直投最负盛名的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之外,还有中国旅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信安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交控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家私募子公司。

  中金公司,分别在第三批和第四批名单中出现,旗下有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金甲子(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金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金鑫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海通有3家私募子公司,包括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反而原来设立了众多子公司平台的天风证券,在整改之后只留下一家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

  目前除了这36家券商的51家私募子公司已经交卷,其他券商未整改完成的,最头痛的规定还有两条:

  一是,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管理机构将自有资金投资于本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的,对单只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20%。

  也就是说,自有资金1000万即可成立的发起式基金,如果管理人是券商的私募基金子公司,那么最小规模至少也得2亿,而公募基金的发起式基金是没有此规模限制的。

  二是,证券公司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投资银行业务和私募基金业务。私募基金子公司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其他私募基金业务;同一人员不得兼任上述两类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同一投资管理团队不得同时从事上述两类业务。

  这本来应该不难达到,不过据记者了解,有的券商原分管资管和私募子公司可能是同一位高管,华南某券商的私募子公司因此至今都没有拿到准生证。

  不过,对于规范发布前存量的业务,监管也允许存续到项目到期。即使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股权投资或已设立的下设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只要求不新增业务,到期前不得开放申购或追加资金,不得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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