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新政让私募业炸了!多家公司发布缴税通知
摘要 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缴纳增殖税正式开始实施。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大部分私募正抓紧推动相关工作,目前已有多家公司对外发布缴税通知,从各方反馈情况看,仍有诸多问题等待税务机关最终确认。私募业积极应对“这几天公司最忙的就是这事,主要是公司财务部在负责。圈子里大家都在准备,有些大私募已经发了公告。
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缴纳增殖税正式开始实施。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大部分私募正抓紧推动相关工作,目前已有多家公司对外发布缴税通知,从各方反馈情况看,仍有诸多问题等待税务机关最终确认。
私募业积极应对
“这几天公司最忙的就是这事,主要是公司财务部在负责。圈子里大家都在准备,有些大私募已经发了公告。”华南某私募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另有多家私募也向记者表示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上海某中型量化投资私募称,该公司近期对几个有关资管产品缴纳增值税的文件进行仔细研读并咨询了专业律所律师,参加了几家券商的专题培训,财务部门也积极与相关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整个私募行业都在积极应对。去年12月27日,知名私募永安国富资产发布公告称, 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人将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该等税款将从基金财产中予以扣除,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减少。
此后,多家私募又相继发布公告。上善若水资产公告称,目前监管层下发的政策中,对各项征税的细则还未明确。结合相关部门和机构意见,按照现有的公开信息进行推算,增值税会对产品产生3%左右的成本,目前普遍采取的做法是由托管人统一清算,把资金从产品总资产中扣除,然后划转给管理人进行缴纳,不需要投资者个人再缴纳。这项成本和其他基金运营费用一样,将直接在基金净值中扣除,因此会导致部分产品的净值收益有所下降。
成泉资本也公告称,将按增值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对于持有存量产品的投资者,其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从2018年1月1日起,亦可能有所下降。
实际影响有限,税收实为共担
虽然产品征税可能对收益带来负面影响,但多数私募都表示影响有限。“其实影响不大,只要产品收益稳定,客户也不怕缴税,而且这个税收也不是只出在客户身上。”上海某私募称。
据介绍,在实际操作中,私募管理人提成基准是税后净值,先纳税,然后收取管理费,最后再提业绩提成,因此等于也承担了部分税收。
另一上海大型股票私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和客户都非常关心,但基本都能接受,毕竟是向国家纳税。“按照3%的标准,假如产品一年收益为15%,那粗算下来需缴纳的增殖税就是0.45%,而且可能还有一些免征的部分,其实还好。可以理解为多交3个点的业绩给国家,公司层面的税收并没有变化,还是对管理费、咨询费、业绩提成缴纳6%增值税,所得税则是分不同档次纳税。”
多项问题待明确
资管产品征税政策始于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明确了在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去年6月30日,财政部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文)。明确了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将资管产品纳税的正式实施时间定为2018年1月1日。
去年12月29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及释义》,引起资管行业的集体关注。尽管参考意见给予一些问题解答,但实际操作很多问题还有待税务机关明确。
“具体现在都没有定,托管方的方案也没有出来,只是在出一些框架性文件、没有细则,很多应税范围和抵扣还没搞清,要看税务部门怎么收。”上述上海股票私募人士称。还有私募表示,目前主要准备的工作就是与税务主管沟通确认产品、公司身份和产品外包关于增值税的问题,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购买的场内投资标的应该是应税、免税、不应税很难判断,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不是属于金融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不是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这些问题也需要税务机关给予明确。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提出,征税新政有关FOF等嵌套产品还有很多问题,比如不同产品投资主体是否都适用;高频策略也可能会有麻烦,比如核算中亏损部分的抵扣如何申报等问题。
“我们已对我司大多产品投资标的涉税问题进行了判断,有些不是很清楚的问题,通过与各大券商的沟通我们大多采用了保守处理,现在产品的估值均能正常处理。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地方税务部门并不清楚,有些可能还要等国税出细则。” 前述上海某中型量化投资私募表示。
附国泰君安(601211,诊股)资产托管部税务专项小组的专家对协会文件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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