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金融领域开放时间已定
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8日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大幅放开22个领域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2018年版负面清单保留48条特别管理措施,比2017年版减少了15条。清单大幅扩大了服务业的开放,基本放开了制造业的限制,并放宽了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的准入。同时,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8日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大幅放开22个领域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
2018年版负面清单保留48条特别管理措施,比2017年版减少了15条。清单大幅扩大了服务业的开放,基本放开了制造业的限制,并放宽了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的准入。同时,清单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了整体安排,给予了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服务业开放成亮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28日以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的63条减至48条,在22个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去年国发39号文所涉及的行业在新版负面清单中具有体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首要特点就是全方位推进开放。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各领域,共22项开放措施。
清单大幅扩大了服务业的开放。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崔凡表示,服务业开放是新版负面清单的一大亮点。从开放程度上讲,中国的制造业开放程度要高于服务业,前者除汽车飞机等个别领域外已经全部开放。而从吸引外资比重来看,服务业已经远远超过了制造业。
“目前中国服务业吸引的外资比重已经达到了七成,说明外商投资中国服务业的热情是很高的。而这部分开放程度又较低,所以服务业吸引外资仍有很大的潜力。”
此外,崔凡表示,当前服务业正在越来越深入地嵌入到全球价值链中,生产性服务业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这是中国扩大服务业开放的另一个考虑。
给外商稳定的开放预期
新的负面清单基本放开了制造业的限制。
清单要求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此外,清单还放宽了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列出了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路线图时间表,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崔凡表示,设置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国发39号文做出的明确要求,部分行业的对外开放需要一步步来,这可以为外商投资提供一个稳定的开放预期,也为国内相关产业的逐步开放留出了余地。
此外,新版负面清单将此前的禁止类与限制类进行了合并,这使得负面清单的结构更加简洁。
2018年版负面清单统一列出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崔凡表示,此前一部分外资企业确实存在担忧。负面清单解决了外商准入问题,外资企业设立与变更已经实施备案制,准入前已经实现了国民待遇,但一些企业担心“大门开了小门未开”的隐性壁垒问题。这需要在准入后的竞争法规上落实国民待遇,打破玻璃门,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