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泰金石被暂停私募基金销售业务 年内三家公司二度违规被叫停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19-03-22 22:52:56

摘要
今年一季度尚未过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暂停两家基金销售公司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而2018年全年仅暂停了3家。3月20日,中基协发布公告称,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大泰金石”)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直至整改完毕并现场验收合格。此外,记者注意到,今年被暂停相关业务的基金销售公司均为二度违

  今年一季度尚未过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暂停两家基金销售公司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而2018年全年仅暂停了3家。

  3月20日,中基协发布公告称,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大泰金石”)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直至整改完毕并现场验收合格。此外,记者注意到,今年被暂停相关业务的基金销售公司均为二度违规。

  公私募业务先后被叫停

  此事源于年初时,江苏证监局对大泰金石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1月22日,江苏证监局对大泰金石出具警示函,并暂停其办理公募基金销售业务6个月。原因是江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大泰金石存在五大违规行为。

  其中,与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直接相关的有两项:一是在信息报送方面,大泰金石首次开展私募基金销售业务时,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二是在适当性管理方面,公司官网上对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未根据相关制度进行更新,且向不合格投资者提供了宣传推介服务。

  此外,大泰金石在基金销售方面,还涉及三项违规:一是宣传推介方面,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产品、不同基金业绩比较不严谨的情形。

  二是在业务流程方面,公司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对部分基金管理人未进行审慎调查。随后,大泰金石辩称,已制定包含“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的规定”内容的相关制度。对此,江苏证监局予以采纳。

  三是在信息技术方面,公司未定期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演练,年度技术风险评估报告未向中国证监会或江苏证监局报备等。

  因此,中基协认为,大泰金石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该公司应立即停止私募基金募集活动,不得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等。

大泰金石被暂停私募基金销售业务 年内三家公司二度违规被叫停

  何时恢复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中基协表示,直至整改完毕,并现场验收合格为止。而江苏证监局也表示,要求其整改,且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并由该局检查验收。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将视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未来将迎更严监管

  其实,这并非大泰金石首次违规。早在2016年6月,该公司就因存在三大违规行为,而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但并未被叫停基金销售业务。

  大泰金石两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均涉及宣传推介违规,具体表现在:有产品的过往宣传推介材料未报备,部分产品关于过往业绩的披露不完整等。此外,还存在未签订销售协议便开始重点推荐产品,以及在内控方面,岗位没有按规定实现分离等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年内还有3家基金销售公司二次违规,且被暂停相关基金销售业务。如年内中基协对基金销售公司开出的第一张罚单,1月21日,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被暂停,原因是公司出现较大规模的人员离职情况,但未按照要求在协会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而在2017年11月,中基协就因钱景基金被北京证监局采取暂停基金销售业务6个月的措施,认为其在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风险,也同时暂停了其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暂停期满后,若验收不通过怎么办?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金观诚”)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不通过,则被暂停更长期限。2016年7月,金观诚因在销售私募基金时,未遵守合格投资者以及风控等规定,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两年后(2018年5月),金观诚二次违规——存在重大内控问题,经营管理存在较大风险,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认购和申购业务6个月。直至今年1月19日,因整改不到位,金观诚再被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12个月。

  财路基金销售公司则是三家公司中,两次违规受罚时间间隔最短的公司。2018年6月1日,财路基金便在江苏证监局的现场检查中,因内部控制、投资者适当性和人员资格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被责令改正。时隔仅8个多月,2019年2月26日,财路基金再次因适当性管理制度、销售业务和人员资格管理方面违规,而被监管层出具警示函,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6个月。

  未来基金销售机构将迎来更严监管。2月22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完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退出机制;厘清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边界,将各类服务主体纳入监管;强化基金销售业务的持牌准入管理;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要求等,以促进行业长远持续发展,培育行业良性发展生态。

  对此,某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人员表示,当前基金销售行业在合规方面应做好两点:第一,制定严格的合作基金公司筛选机制,确认卖的基金产品是否为持牌金融机构作为管理人去发行和管理的产品;第二,产品宣传必须合规,向投资者宣传产品时,还要做好投资者人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匹配。

  (国际金融报记者何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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