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企业蓄势起航 头部券商或“强者恒强”
摘要 ⊙徐蔚张忆王晓宇○编辑陈羽上周五,关于新经济企业A股IPO或发行CDR的一整套制度框架浮出水面。未来,未有盈利、特殊股权架构、已在境外市场上市的新经济企业都可以在A股上市。资本市场新政以快于各方预期的速度果断落地,透露出什么信号?会给A股市场带来什么影响?又将对现有投行竞争格局产生什么变化?带着这些
⊙徐蔚 张忆 王晓宇 ○编辑 陈羽
上周五,关于新经济企业A股IPO或发行CDR的一整套制度框架浮出水面。未来,未有盈利、特殊股权架构、已在境外市场上市的新经济企业都可以在A股上市。
资本市场新政以快于各方预期的速度果断落地,透露出什么信号?会给A股市场带来什么影响?又将对现有投行竞争格局产生什么变化?带着这些问题,上证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顺应新时代发展的制度创新
“全球交易所竞相修改规则,以吸引优秀的企业前往该地上市,证监会此举也是在顺应时代的发展。”有资深投行人士如此评价。
3月30日晚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新经济试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涉及的发行条件、审核程序、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及法律责任等事项也一一确定。
同日,证监会对IPO办法和创业板IPO办法作出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增加了针对新经济试点企业在法规适用方面的豁免条款,以解决现行制度层面的障碍。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告诉记者,《意见》作为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和推动“四新”企业发展的最新动向,从酝酿到推出历时非常短,反映了在新时代,监管层及市场各方只争朝夕、抓紧兑现的决心。同时,《意见》既兼顾了历史,又考虑了未来。在客观层面上,中概股回归、未盈利企业在A股上市均存在一定的障碍,但是试点文件作出的制度安排,可以规避公司治理结构与发行条件、发行制度之间的冲突,使得这些企业能够在现行的制度下以最短的时间在A股上市,这是制度创新的一种表现。此外,根据制度安排,将成立专家委员会对试点企业进行评审,这将从制度源头上保证试点企业具有高新企业特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拥有足够的先进技术、能够起到引领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作用,能够确保质量。
头部券商迎来政策利好
新经济CDR和A股IPO的制度改革,对整个A股市场及其投资者意味着什么呢?
桂浩明表示,资本市场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给予相应支持,预计对资本市场上现有的新兴产业股票会有一定的拉动作用。
在业内人士看来,投行竞争也将因为新经济CDR和A股IPO的制度改革而加剧激烈程度。市场人士普遍认为,业内领先的头部上市券商将最为受益。
桂浩明坦言,对券商来说,新业务的推出可能会增加一些新的盈利增长点,但是从目前来看,初期规模预计比较有限,而且,未来竞争会更加激烈,因为都是比较大型的企业,竞争难度会加大。
沪上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意见》的落地、CDR的推出,会加速投行形成“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不管是试点红筹企业还是“独角兽”,在挑选保荐机构时一定会综合考虑这家投行的过会率、综合服务能力等,大型综合投行具有更高的过会率和更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定价能力等,这是中小券商无法企及的。
某小券商分管投行的副总裁认为,中小券商也可能在红筹企业回归A股及“独角兽”企业上市中分得一杯羹——保荐业务可能会被大券商瓜分,但中小券商在承销、财务顾问等环节还是有一定的参与空间。
记者同时了解到,虽然目前距离新政后首单IPO和CDR的推出尚有一段时间,但已有券商投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我们公司高度重视这个业务,已集全公司之力去争取这些业务,希望可以参与其中。”有资深投行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