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 三类私募产品备案被叫停
摘要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下称《备案须知》),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对于不属于私募基金范畴的三类情形,将不再办理备案申请。对于新规,私募机构反映不一。面对记者的采访,有的公司拒而不谈,强调公司从未涉及此类业务;有的公司则表示,此项规定是行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下称《备案须知》),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对于不属于私募基金范畴的三类情形,将不再办理备案申请。
对于新规,私募机构反映不一。面对记者的采访,有的公司拒而不谈,强调公司从未涉及此类业务;有的公司则表示,此项规定是行业正本清源之举,有利于私募基金回归资管本质。
推动私募发展“正本清源”
中基协表示,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由基金和投资者承担风险,并通过主动风险管理,获取风险性投资收益的投资活动。私募基金财产债务由私募基金财产本身承担,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分享投资收益和承担风险。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
根据《备案须知》,下列不符合“投资”本质的经营活动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底层标的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所提及的属于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受)益权;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的;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类企业等方式变相从事上述活动的。2月12日起,中基协不再办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范围的产品的新增申请和在审申请。
业内人士指出,《备案须知》明确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也直接堵住了私募基金借助信托贷款进行非标业务投资的通道。
所谓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由于委托贷款并不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因此借助委托贷款作为通道的非标业务模式近年来迅速扩张。
“监管叫停非标业务,有利于主动管理能力较强的私募进一步发展。近年来,私募规模快速扩张,但其中有些业务与主动管理完全无关,且层层嵌套,追踪到底层资产,很多都是投向房地产业,这种模式不可持续,也违背了私募管理的本质。”杭州某私募基金投资人士表示。
“严监管”持续加码
事实上,监管层此前已经叫停了基金专户和券商资管投信托贷款。“结合此前资管新规限制非标业务、银信合作业务严格限制、多家信托承诺2018年信托通道业务只降不增、委贷新规禁止任何受托资金和具备贷款资质的机构作为委托人发放委托贷款等,监管基本形成了四条道路联合封堵的态势。对非标业务的打压,已上升到一行三会同步协调出台政策的层面。”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指出,在严监管格局下,2018年非标业务量或将巨额缩量,一季度表外资产回归表内的进程一定会加速。
华泰证券(601688,诊股)研究员沈娟表示,近期资管新规大框架下的部分细则逐步出台,预计2018年新增非标业务量将明显下滑,非标业务回表内、回信贷是大势所趋。在监管封堵非标的背景下,预计“非标融资需求转标”将是未来一大发展方向,ABS、信贷收益权等在交易所或银登中心等交易机构挂牌流动的标准化资产,将是解决非标融资需求的重要手段。
上述私募人士也告诉记者:“随着非标业务被限制,将推动私募回归资产管理本质。未来部分私募机构业务将出现萎缩,加速行业洗牌,不合规的私募机构会被清掉。”
从监管趋势看,私募行业的梳理和规范亦在不断加强。在《备案须知》发布当日,中基协还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下称“规则”)及指标定义(下称“信用体系”),率先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域启动了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旨在进一步强化私募基金市场化的信用式自律约束。
中基协表示,由于私募基金行业的特殊性,相关合作机构在获取管理人信用信息时,需要完成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且行业多头重复尽调现象突出,提高了成本、降低了效率。信用信息报告可以构建相对透明、持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档案,有利于提升私募基金行业信息对称程度和在资产管理行业的地位,也有利于增强银行、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选择私募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