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基金”更名 新规趋严规避潜在风险
摘要 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并作出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等内容的修订。业内人士指出,指导意见对“保本基金”作出调整,将为行业带来一系列新变化。目前,存续的保本基金共有151只,资产净值约3200亿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总体来看,保本基
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并作出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等内容的修订。业内人士指出,指导意见对“保本基金”作出调整,将为行业带来一系列新变化。
目前,存续的保本基金共有151只,资产净值约3200亿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总体来看,保本基金运作较为平稳,未出现到期不能保本的情况,在丰富基金产品类型、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过去多年的发展中,监管部门也注意到保本基金保障机制存在一定问题,保本投资策略存在失效的可能,以及保本基金快速膨胀可能带来的风险。
为此,指导意见的内容进行了以下修订,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完善对避险策略基金的风控要求;限定避险策略基金规模上限,防范相关风险;完善基金管理人风控管理要求。
对于保本基金此前采用的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且多数规定了担保方拥有无条件追索权条款,即“反担保”。指导意见作出新的规定,在基金到期时,若份额净值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保障义务人负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补足差额。保障义务人在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补足差额后,无权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邓舸说,保本基金的担保机构之前有权无条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追偿,基金管理人实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本金承担保本清偿义务。一旦保本基金到期不能实现保本,基金管理人应偿付最终的投资损失,行业风险不容忽视。
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证监会也指出,反担保的安排是由基金公司承担最终的可能风险损失,这与基金公司的资本金制度不相匹配,可能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危及基金公司体系,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保本基金此前的‘生产合作链’将基本断裂。”济安金信基金研究中心主任 王群航(专栏) 在谈及指导意见中的这项新规时表示,目前,担保公司不愿再为保本基金担保。没有了“反担保”,担保公司同样担心。
有业内人士也指出,指导意见新规的口径更加严格,基金公司和担保公司签订风险买断合同,预计很少有担保机构愿意为这些产品做担保,一方面担保风险较高;另一方面,收费高的话基金管理人也难以接受。
此外,为了降低执行投资策略中的运作风险,指导意见还强化避险策略基金投资策略,对避险策略基金的投资范围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分析人士预计,避险策略基金的投资将更加“难做”,新规推出后,不会像2015年-2016年那样成立大量保本基金,行业风险会骤增。
由于当初成立的大部分保本基金期限是18个月或两年期,2017年开始将有大量保本基金到期。王群航指出,在市场不佳的情况下,有的产品已经低于面值,担保公司面临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