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信披备份平台全面上线运行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7-01-14 12:27:18

摘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消息,自2017年1月13日起,已备案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应当按《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要求,在信披系统备份其半年报、年报等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尽快组织行业力量制作针对FOF基金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消息,自2017年1月13日起,已备案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应当按《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要求,在信披系统备份其半年报、年报等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尽快组织行业力量制作针对FOF基金的信息披露指引,不断完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行业规范,营造规范、诚信、创新的私募行业发展环境,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能力建设,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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