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收紧 券商经纪资管业务入寒冬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10-26 08:16:13

摘要
本报记者谭楚丹深圳报道导读“这个指引影响挺大的,以后对于小散而言是没有小额融资服务了,我们的融资业务部门正在学习研究。”自去年以来,一系列“去杠杆”措施陆续发布,融资融券、资管业务均面临较大调整。今年10月,监管层“瞄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起点、融资方、融资用途、质押标的、资管

本报记者 谭楚丹 深圳报道

导读

“这个指引影响挺大的,以后对于小散而言是没有小额融资服务了,我们的融资业务部门正在学习研究。”

自去年以来,一系列“去杠杆”措施陆续发布,融资融券、资管业务均面临较大调整。今年10月,监管层“瞄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起点、融资方、融资用途、质押标的、资管产品单一股票集中度均提高要求。有业内人士认为若规则落地,将是史上最严厉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新规。

根据wind统计,今年以来,参与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总规模共有898.88亿股,参考市值11922.68亿元;其中尚未解押的有771.02亿股,占比85.78%;参考市值9911.79亿元。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降杠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从一名华南券商人士处独家获悉,10月20日证监会机构部召集多家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会议。监管层为起草《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向券商征求意见。

首先,从质押回购交易标的来看,未来或将限定为股票,原来在实际操作中,债券和ETF基金也可被用于质押回购。从集中度来看,当某只股票在全市场质押比例已经超过50%,也将不能作为质押标的。在折算率方面,未来可能不允许超过60%。

在融资方与融资用途上,此次指引亦做出修改,要求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资管产品将不能作为融资方;同时资金用途将不能用于二级市场股票买卖,包括打新。

指引还对资管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做出明确要求,称资管产品中单一股票的融资额不能超过产品规模的30%;单一股票的数量不能超过产品总数量的30%。

在券商整体业务层面,指引要求券商提高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门槛,起点低于500以下的小额融资业务将被停止。参与这类业务的资管产品,券商要按照产品规模的5%来计提风险准备。

同时,中证金公司将会做好关于股票质押的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目前关于股票质押回购的信息是由沪深交易所、结算公司共同负责的,券商定期汇报信息至交易所。现在若由中证金公司来操作,就能统一测算出市场整体的杠杆率为多少,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上述华南券商人士表示。

监管层还表示,该指引或会采用新老划断,有利于政策顺利过渡。

据前述华南券商人士告诉记者,在今年较早时候监管层已经开始推进此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的修改;接下来,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将对相关业务办法进行修订,未来将会形成证监会机构部出台统管办法、交易所与结算公司出细则的体系。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项指引的出台无疑又是一次“降杠杆”之举。上述华南券商人士认为,“这次首先明确了标的为股票;其次在适当性管理原则方面强调了不允许二次加杠杆;在杠杆纬度方面也做了清晰的限制。”

经纪与资管的“寒冬”

然而,从券商角度来看,此轮“降杠杆”再度令人头疼,过去所谓创新业务将被关进笼子里。

仅仅是“起点500万以下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将被停止”这项规定,已把券商的小额融资业务拒之门外。据了解,早在2014年,券商围绕中小投资者“量身定制”的小额融资服务,通过万元甚至千元起步进行股票质押融资。一般而言,散户多用于新股申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券商营业部了解到,目前这类“打新神器”仍在正常开展当中。

“这个指引影响挺大的,以后对于小散而言是没有小额融资服务了,我们的融资业务部门正在学习研究。”深圳一家中型券商的经纪业务总经理表示。

深圳一家小型券商经纪业务老总则认为“取消小额融资服务”不妥。“现在提倡普惠金融,老百姓也有融资需求,不能只让高净值客户做。我觉得从严监管的思路没问题,但是业务应该放开做,要真正帮助老百姓投资。”

一方面经纪业务将会受挫,资管业务亦受到较大影响。深圳一家上市券商融资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事实上,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增长很快,主要体现在“银行办理股票质押业务,借用券商渠道比如定向资管计划”。一方面上市公司股东高管的需求很大,他们做定增就是通过这类办法进行先融资;另一方面,银行目前面临资产荒,股权质押业务是优质资产,供需双方一拍即合。而证券公司净资本有限,难以支撑起这么大的业务规模,而同时银行对股票质押要求高,因此银行与证券公司一旦合作了,业务发展起来就会很快。

一家曾与券商资管合作的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这次明显意图降杠杆,可以抑制过度融资的风险。“券商风控相对要比银行低很多;如果在股票质押资管计划中,券商提供劣后,银行提供优先,同步给融资方放款,这样可以规避银行低杠杆,就会放大风险;券商资管计划本身如果已经结构了的话,资管计划再做融资,就是二次加杠杆。”

他还称,事实上,其所在银行行内很早已经对集中度有50%的限制。“50%就是一刀切,没有必要再根据主板与创业板不同估值进行区分,融资平仓会有踩踏风险,我们不会考虑价格。比如市值大的股票,即使一天跌20%,也有可能会出现连续跌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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