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香港老千股!深交所重点提示深港通风险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6-10-11 08:21:19

摘要
如威利国际,仅从1999年到2012年,经历多次合股,相当于1999年买入62万5千股,到2012年仅拥有1股。9月3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深港通相关的《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等八大业务规则。深交所在结合近两

如威利国际,仅从1999年到2012年,经历多次合股,相当于1999年买入62万5千股,到2012年仅拥有1股。

9月3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深港通相关的《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等八大业务规则。深交所在结合近两年沪港通运行情况,市场对深港通相关规则的反馈意见,以及对相关典型案例的梳理情况下,主要对征求意见稿中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和《关于加强深港通业务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通知》两部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其中,《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增加了关于“老千股”的风险提示。《通知》明确了以名义持有人披露定期报告中的前十大股东,但境外投资者应当作为实际拥有人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并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深港通业务规则的制定充分吸取了沪港通成功经验,体例架构和主要内容与沪港通基本保持一致,同时突出了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特色,扩大标的股票范围,引入市值筛选标准,切实防范中小市值股票跨境市场炒作和操纵风险。

进一步提示风险

在《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中,深交所结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及相关案例的梳理,将市场特别关注的风险点纳入了相关条款。具体来看,《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增加了“老千股”、股票长期停牌以及股票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的三方面风险提示。

一是增加关于“老千股”的风险提示。目前,港股市场存在一定的“老千股”,一直为社会高度关注。所谓“老千股”,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业绩差、市值小、股价低;存在频繁合股、大比例低价供股或配股的行为;投资者权益可能被大幅稀释等。如威利国际(0273.HK),曾经连续多年亏损,并屡次更名,从“首创”到“怡南实业”,再到“华汇控股”及“互联控股”,此外该公司合股不断,仅从1999年到2012年,经历了2合1、5合1、50合1、25合1、10合1、5合1,相当于1999年买入62万5千股,到2012年仅拥有1股,而期间股价增幅很小。鉴于“老千股”可能给深港通投资者带来较大投资风险,《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专门增加一条,对“老千股”交易风险进行特别提示,即第四条“提示投资者注意,部分业绩差、市值小、股价低的联交所上市公司存在频繁合股、大比例低价供股或配股的行为,投资者权益可能被大幅稀释,投资者应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根据近期一些港股公告来看,港交所也加大了对“老千股”行为的治理力度,有一些公司的高送转方案被叫停,对大比例供股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港通标的选择是双方交易所沟通的结果。深交所将尽量保护内地投资者利益。但“老千股”并没有标准化定义和量化指标造成了实际操作层面的困难。从深交所层面出发,一方面将推动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监管措施的安排。另一方面将发挥恒生指数公司编制指数的作用,尽量将“老千股”排除在外。基于深港交易所双方签订的协议,对于突发性的、临时性的、高风险的特征的股票,在不断强化风险提示的情况下,尽快将高风险的股票剔除在标的外。

二是增加关于股票长期停牌的风险提示。2015年5月20日,汉能薄膜发电因股价暴跌要求短暂停牌。7月27日,该股被正式从恒生大型股指数中剔除,调出沪港通标的范围。时至今日,时间已过去一年多,该股依旧停牌,香港证监会对其调查仍在进行中。据港交所资料显示,该股78%的买入资金来自于内地,内地投资者手中的大笔资金被长期冻结,鉴于香港市场的运行特征,投资者资金被深度冻结的时间可能会很长。对此,《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专门增加一条,对股票长期停牌的风险进行特别提示,即第五条“提示投资者注意,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是增加关于股票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的风险提示。9月20日,万达商业正式从港交所退市。根据现有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后,香港结算不再为其提供与名义持有人相关的服务,届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既无法交易,也不能享受诸如投票、权益分派等名义持有人服务。对此,《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专门增加一条,对股票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进行特别提示,即第七条“提示投资者注意,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香港结算继续为投资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完善深港上市公司信披

除了《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交所还对《通知》进行了四方面补充完善。

一是境内外信息同步披露。从公平信息披露角度出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就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作出了同步披露的原则性要求。但是,并未涵盖至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导致部分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存在一些差异性披露的问题。为此,《通知》补充完善了同步披露的相关规定,并针对A+H股上市公司,特别明确就同一信息披露事件若发生两地规则差异的,应遵循披露内容从多不从少、披露要求从严不从宽原则。

二是境外股东权利行使。明确深股通公司应当充分保障境内外股东的决策参与、利润分配等股东权利。其中,在深港通架构下,境外投资者作为实际权益拥有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名义持有人(即香港结算)行使股东权利,包括请求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案、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获得分红或其他投资权益等。同时,再次强调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考虑境内外股东现场出席的便利性,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督促深股通公司通过“互动易”等平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三是权益变动披露。结合证监会相关新闻发布会对沪港通开通以来上市公司权益信息披露的问题说明,《通知》明确了以名义持有人披露定期报告中的前十大股东,但境外投资者应当作为实际拥有人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并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同时,强调深股通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境外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情况,同一QFII管理的不同产品的持股情况也应当予以合并计算等。

四是同步停牌原则。监管实践中,深港交易所就A+H股上市公司股票停牌问题,基本保持同步停牌惯例。为此,《通知》明确规定深股通A+H股公司应遵循两地同步停牌原则,并强调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实现同步复牌。

【老千股风险究竟有多大,你无法想象!】

股民炒港股两年赚千万遇上老千股百万豪赌剩3万

深圳的魏先生一度以为,在港股市场,可以实现他“赚一个亿的小目标”。

“从2012年50万本金起步,到2015年6月份,我的资产已接近1000万。然而,就在我以为可以通过港股实现财务自由时,我投资新股持续失利,资产迅速缩水,最惨的是后来听消息误入一只‘仙股’,差点把本金全部亏进去。”魏先生说。

2015年6月,魏先生从朋友处听到消息,一家在行业内具有领导地位的内地上市公司,将认购一家港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并拟在食品安全检测服务及金融服务等领域展开合作,与之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言之凿凿的“消息”和令人心动的便宜价格,令魏先生相信该股有很大的上涨空间,于是决定赌一把,将近百万的筹码全部买了这只股价不足一港元的港股。

买进去没几天,该港股就停牌了,之后公司发布了公告,公告的内容和魏先生听到的消息几乎一致。但是,该港股复牌后并未出现魏先生想象的暴涨行情,反而在复牌首日暴跌近50%,尽管在随后的两个交易日,该股连续大幅反弹,但魏先生此时已经被套逾20%。魏先生不甘心就此离场,于是决定再观望一段时间。

但是,两个月后魏先生等来了一则配售终止及战略合作协议终止的公告,而由于这段时间股价持续下跌,此时魏先生亏损已超过50%,实在不忍心割肉,他抱着一丝股价终有一天会涨回来的希望开始“装死”。但是,公司很快又宣布股份“五合一”,随后再进行“二供三”,且供股价较合股后的价格折让近三成。魏先生没有参与供股,选择了认输离场,卖掉这只股票时,他的账户里仅剩3万港元。

谨防涨66万倍才能回本的“港式”老千股

近日,在微信某公众订阅号上,一篇分享自己父亲购买香港老千股的惨痛经历的文章分外引人注目。

这个名为“约翰法雷尔”的作者称,其父亲在2007年底至2008年期间陆续买入在香港主板上市的蒙古矿业(01166.HK),平均成本为每股0.4港元,购买数量达到1550万股,市值达600万港元。

截至昨日收市,蒙古矿业为每股0.365港元,看似还差10%左右就能回本,其实,这只股票已经有过4次合股,使该投资者原本拥有的1550万股陡降成了现在的775股,市值只剩下283港元,亏损程度达到99.995%,意味着这只股票要涨21200倍才能回本。

“老千股”的范围很广,但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在现有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中,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一个没有正经业务的上市公司,不断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圈钱,就可以称之为“老千股”。

蒙古矿业并非唯一让人亏损的“老千股”,香港市场中名声在外的,是一只叫民信金控(00273.HK)的股票,这家公司多次被市场人士称为“老千股的鼻祖”。这家公司不仅业务上多次转变并多次更名,混淆普通投资者视听,还已多次合并股份。

1999年至今,民信金控的合股历史用一只手的手指头都数不完。在先后经历了2合1、5合1、50合1、25合1、10合1、5合1、10合1后,单按合股记录来算,假设股民小明在1999年买入该公司625万股股票,到如今就只剩下1股了。而在1999年,这家公司在合股前的股价在0.05港元左右,小明如果当年花31.25万港元买了这家公司,现在只剩下0.475港元,小明要等民信金控上涨66万倍才能回本,简直是“千王之王”。

丰盛金融集团资产管理部分析员冯宏远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称,合股是奇葩公司经常采用的财技(金融投资、企业融资及财务策划的技术)。根据香港市场规定,股价低于0.01港元的股份都会进入碎股市场交易,其流通量与主板市场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所以合股成了众多“老千股”的不二之选。毕竟,只有继续在这个市场上运作,才可以圈更多投资者的钱。

更为蹊跷的是,这家公司频繁地更换名字,让普通股民摸不着头脑。1999年香港联交所有电子记录以来,这家公司就已四次更名。1999年4月,公司名字为“华汇控股”;1999年7月,公司名字更改为“中联控股”;1999年11月,公司更名为“互联控股”;直至2005年6月,公司正式更名为“威利国际”;到2015年7月,公司又将名字改为“民信金控”。不少股民直呼“骗我可以,请注意次数”。

不少“老千股”打着价值投资的幌子,堂而皇之地让小散户输得一穷二白。香港投资专家周显在其所著的《炒股心法——股票的价值到大破价值投资法》中,描述了一种香港特有的方式,称为“向下炒”,经常令小散户掉入陷阱。

书中以价值投资者老李为例,一家公司A的每股资产净值是1港元,当股票价格跌到0.9港元时,老李觉得捡到便宜,开始不停入货,没想到股价跌到0.25港元,股价也只有资产净值的25%,简直便宜得不能再便宜了,假设按照A股的投资逻辑,老李可以把股票捂着,等到牛市来了,自然就涨回来了。

但是在香港市场,由于发行股票机制相对灵活,大股东可以自由定向增发或者配股,于是A开始以每股0.2港元的价格向大股东的“亲友团”定向增发,而大股东在0.25港元至0.9港元卖出的股份,现在以每股0.2港元又全部买回来了,有资本进行新一轮的“屠杀”。

冯宏远称,还有一种被滥用的财技就是“供股”(增发股票让现有股东认购)。比如大股东宣布,二供一,现价已经跌至0.2港元,每股供0.15港元,折让25%,这让老李面临两难的选择,如果没钱供,股权被摊薄而输了;如果参与了,多供几次股,总有一天老李会弹尽粮绝而退出比赛。

在不断的合股、供股中,不少“老千股”一次次地碾压着抱着“投机取巧”心态的小散户的心。

看看港交所对老千股的态度A股投资者终究是幸运的

在A股市场坐庄,庄家需要三步曲:一吸筹二拉升股价三高位派发筹码,最终赚取差价;A股坐庄失败的风险不小,一是可能高位派发失败,资金链断裂(受制于资金成本);二是可能被证监会和交易所发现从而遭受严厉打击(受制于监管制度).

在港股市场出老千,都不需要这样拉升股价——直接派发筹码,你买多少我就可以买多少给你。

老千股主要靠再融资来吸血,再融资最主要的方式是配售和供股——无需审批。配售相当于A股的定向增发,如果获配股人士少于6名,上市公司须披露他们的名字;如获配股人士在6名或以上,则上市公司只需概述他们的资料。

在港股市场,大股东配售的股票只要给港交所报备一下,第二个交易日就可以在市场买卖。正是这种便利的融资制度,为“出千”的老程们创造了一个绝妙的“吸血”赚钱模式。

香港的“老千股”根本不需要在财务报表上作假(这是违法的),他们更愿意利用港股市场宽松的发行、融资制度派发筹码(这是合法抢钱).

老千股对中小股民的割韭菜那真是极端。港股在股本供应上无限充裕,批股(即增发),非常简便,无需监管部门审批,上市公司章程一般授权董事会批股,有买方就行,也就是说,只要大股东对董事会保持控制权,可以随意增发股票、扩大股本或缩小股本。

在批股拆股合股这个组合模式发明以前,如果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是1元,大股东决不会以0.9元卖出,当跌破净资产时,价值投资者便开始买进;终于有一天,大股东发明一个模式,不但以净资产的九折卖出股票,八折也卖,七折也卖,投资者买进,股价却是越买越跌,跌到三四折,公司有资产,大股东的股权也卖太多,再卖就失去控股权,这总跌不下去了吧?

结果这才是投资者暴亏的中途,大股东对外批股,股价比二折还低,接受批股的当然是大股东的代理人,这些廉价新股可以补回先前高价卖出的股票,不管是什么股价卖出的股票,都能以更低价格批发股票,大股东永无输钱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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