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大盘点!2018年度信托行业大事回顾

来源:用益研究 2019-01-15 13:21:35

摘要
2018年被称为信托业的监管之年。作为金融体系内不可或缺的一员,为了与金融改革、降杠杆、防风险的大环境相配合,也为了信托行业更长足、更合规的发展,信托行业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进行了去嵌套防风险、压通道降规模等操作,部分信托公司更走上了提升发展质效、强化风险管控、谋求业务创新发展的升级之路。在这样的背景

  2018年被称为信托业的监管之年。作为金融体系内不可或缺的一员,为了与金融改革、降杠杆、防风险的大环境相配合,也为了信托行业更长足、更合规的发展,信托行业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进行了去嵌套防风险、压通道降规模等操作,部分信托公司更走上了提升发展质效、强化风险管控、谋求业务创新发展的升级之路。

  在这样的背景下,回归信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强调主动管理能力的成为了部分信托公司2018年的业务主体,消费金融、家族信托等业务也初露峥嵘。尽管多数信托公司选择主动控制规模和增速,导致信托行业整体资产规模有所下降,但由于信托业务收入贡献中,通道业务要远低于主动管理业务,信托行业的业务收入并未明显波动。

  岁序更新,站在时节交点上回顾2018年的信托行业,这些影响深远的关键事件会为2019年的行业带来更多新的发展与机遇:

  一、资管新规正式出台

  2018年4月27日,行业瞩目已久的资管新规发布。

  作为大资管领域的纲领性文件,资管新规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作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与2017年1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资管新规更加细化、更具可操作性,在坚持净值化管理、打破刚兑、严控非标、规范资金池等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对信托业而言,资管新规在非标投资、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净值化管理、统一杠杆水平等方面,都有较为深远的影响,为信托机构经营转型划定了规制框架。

  二、信托登记细则发布

  2018年8月7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信托登记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47号),自9月1日起生效。由此奠定了我国信托登记的制度基础。

  截至2017年末,全国各信托公司都通过系统报送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累计报送信托登记近2.2万笔,其中预登记累计1.7万余笔,获取有效产品编码的信托产品1.56万多个。根据《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应当在信托成立或者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初始登记,并由中国信登开展形式审查,累计报送初始登记4600多笔。

  《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分期信托产品的登记要求,加大对分期发行产品的事前报告管理力度;明确了各登记流程及操作内容,进一步增强了信托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把握信托业单体和行业整体的风险状况。而《细则》针对信托项目变更的条款,也将为信托项目的合理流转提供一定的条件。

  三、支持事务管理类信托政策规范

  支持合法合规、投资实体经济事务的事务管理类信托

  2018年8月17日,银保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在当前市场关注的宏观风险、通道业务、家族信托业务、资产支持证券、存量产品续接等方面作出了指示,首次明确家族信托的相关定义,并明确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于资管新规相关规定,而以财产权信托的名义开展资金信托业务适用于资管新规。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支持合法合规、投资实体经济事务的事务管理类信托,给了“通道业务”一定的展业空间。《通知》的下发,对加强信托业务及创新产品的监管、推进过渡期内整改工作、切实防范信托业风险、维护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都有切实意义。

  四、信托产品受托责任进一步明确

  对信托等金融机构而言,慈善组织的理财资金也是一块值得开拓的市场。

  2018年9月19日,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正式发布。

  总体来看,《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流程中的相应职责,促进信托业务操作的规范性,提高尽职履责水平,督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念的落实,为信托业打破刚兑奠定了制度基础。

  《指引》对信托产品净值化作出特别规定,要求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托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指引》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明确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要求、促进信托公司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五、信托业务回归本源

  在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总体环境下,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最为全面,可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市场三大领域;交易工具最为广泛,可自由提供债权、股权和金融产品交易服务,具有“全能性”的特点。近年来,监管部门积极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信托业也开始自我革命,信托创新、回归本源成为最大共识。

  在信托业务上,2018年信托行业的通道、房地产和融资平台等传统业务在符合监管要求下转型创新,挖掘新潜力,做精做深;创新业务方面,资产证券化、消费金融、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新业务模式成为信托公司积极探索的领域和业务增长点。

  六、信托资产规模连续季度下滑

  截至2017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突破26万亿元,达26.25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3,859.60亿元),同比增长29.81%。而截至2018年三季末,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23.14万亿元,较二季末下降了1.13万亿元,与二季度相比,下降幅度有所收窄。从信托资产规模的季度增速变化来看,3季度同比增速-5.19%,自2010年季度统计数据以来首次跌入负值区间;季度环比增速-4.65%,较2季度跌幅缩小0.6%,总体呈现平稳回落趋势。

  前三季度来看,行业运行整体呈现出集合资金信托占比持续稳步提高,通道业务缩减,事务管理类信托延续回落,信托固有资产增长平稳,信托资金配置领域结构持续优化,工商类信托占比持续上升等特征。

  信托行业资产规模的下降主要是由于信托行业压缩通道,使得行业资产规模步步缩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信托资产规模出现负增长,但信托业务收入并未明显波动。因为在信托业务收入贡献中,通道业务要远低于主动管理业务。

  自“资管新规”正式落地以来,新增非主动管理类产品的数量占比迅速跌至五成以下,规模占比也由年初的八成左右降至9月、10月的六成左右。信托业创新能力持续加强,特色创新业务(包括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QDII信托、消费信托等)渐呈常态,

  截至10月末,信托公司发行特色产品初始募集金额占到产品登记总规模的42%。每月新增规模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占比从年初的20%稳升至10月的30%左右,体现了行业逐步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的决心和成效。

  七、消费金融类信托业务走红

  2018年,传统通道业务逐步萎缩,信托公司多管齐下积极谋求转型,如以消费金融信托为代表的零售业务开始发力。市场对消费信托的认知度也有了很大提升,从信托登记系统的数据看,2月份以来,消费信托的登记数量明显上升。

  所谓消费金融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为满足社会不同客户群消费需求而提供的以消费信贷为主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具体而言,包括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分期消费平台等机构合作提供的消费贷款或分期服务,以及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既是提升自身主动管理能力、加快转型创新的内在发展需要,也是响应?“去通道”“脱虚向实”的金融监管需要。信托公司应有效衔接消费行业供应链,深入熟悉和了解各类消费场景,切实提升消费金融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并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随着消费金融的发展壮大,消费金融信托未来也将成为信托行业业务转型的新支点。在这个前提下,进入消费金融信托领域较早,有成熟产品并具备强大的风控和合规管理能力信托公司将是这一新兴业务的领跑者。

  八、家族信托业务发展前景被看好

  《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预计,2017年中国高净值人群将达到187万人左右,同比增长18%。从财富规模来看,2016年中国高净值人群共持有49万亿元的可投资资产,预计2017年高净值人群持有的财富总量将达58万亿元,年增长幅度近20%;2016年中国高净值客户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为3100万元,预计在2017年将达到为3670万元的人均可投资资产规模。高净值客户数量和资产的快速增长为家族信托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国内整体家族信托业务规模已发展至500亿元的体量,到2020年,国内本土家族信托规模有望超过6,000亿元。截至目前,国内已有至少1/3的信托机构开展了家族信托的相关业务,对于家族信托业务的门槛,各家信托公司大多定位在1000万~3000万元不等,中信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门槛为600万元,中融信托和上海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门槛为1000万元,家族信托业务已成为当之无愧的明日之星。

  目前信托公司主要开展的是交付资产为资金的家族信托业务,非资金类家族信托业务也在逐渐突破。家族信托是信托的本源业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公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信托公司加速布局家族信托,未来的发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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