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信托非金融债承销商名单出炉 外贸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入选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11-24 11:46:52

摘要
中证网讯(记者张凌之)11月23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公告显示,广东粤财信托、建信信托、中航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英大国际信托、中融国际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成功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作为我国债务资本市场中最

  中证网讯(记者 张凌之)11月23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公告显示,广东粤财信托建信信托中航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英大国际信托中融国际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成功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作为我国债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产品之一,一直由银行和券商进行承销。事实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可以申请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但一直没有信托公司参与这项业务。2017年9月7日,交易商协会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信托公司经过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2018年4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显示,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中诚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上海国际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成为首批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的信托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信托制度灵活,横跨资本、实业,但也意味着信托没有专属的业务领域,债券承销资格的获得相当于对信托公司有一个专营的安排,同时,可以与原有业务进行协同。未来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债券承销,把原来积累的一些客户、项目等资源以点带面整合起来,实现投行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多项业务联动,通过业务链条的延伸,与原有的基础资产形成业务闭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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