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借力金融优势 助推慈善事业

来源:平安信托 2018-09-19 11:30:56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正式实施两周年。两年来,金融与慈善的结合取得了累累硕果。民政部“慈善中国”信息平台的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成功备案成立了97单慈善信托,慈善信托规模达10.35亿元。慈善信托是一种新型慈善方式,是将金融与慈善相结合的创新之举。在慈善信托架构中,慈善与金融携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正式实施两周年。两年来,金融与慈善的结合取得了累累硕果。民政部“慈善中国”信息平台的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成功备案成立了97单慈善信托,慈善信托规模达10.35亿元。

  慈善信托是一种新型慈善方式,是将金融与慈善相结合的创新之举。在慈善信托架构中,慈善与金融携手,一方面,为慈善组织、企业家参与慈善事业提供更充分、多元的运作方式;另一方面,融入信托制度灵活、高效、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各方共同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慈善信托推动信托公司、慈善组织、企业等各方参与者走向合作共赢之路。设立慈善信托,对于企业是一种履行社会责任、扩大社会影响、提升品牌形象的举措;对于慈善组织,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慈善资金,实现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最大程度上体现委托人的慈善意愿;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这是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综合竞争力以及转型方向之一。

  慈善信托兼具“慈善”与“信托”性质,慈善是目标,信托则是实现慈善的工具。当前,信托公司单独担任受托人是慈善信托的主要业务模式,97单慈善信托中,信托公司单独担任受托人的有76单,占总数的78%。在运作模式上,目前成立的慈善信托普遍由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运行。这其中,信托制度的一大优势是,在实现财产转移的同时,通过交易结构设计保留委托人对于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的部分权利;而“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共同合作则有利于双方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常见的职责分工为,慈善组织负责慈善项目实施与管理,信托公司负责闲置信托财产投资管理。

  实践证明,慈善信托链接的是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客户需求、社会发展的一整套生态系统。慈善信托具备信托财产独立、运行成本低、永续性等特征,信托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安排优势与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能力,使慈善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慈善事业提供增量。

  可以看到,两年来慈善信托持续创新亮点纷呈。2016年9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辟专章阐释慈善信托,就在《慈善法》正式实施当日,中国平安(行情601318,诊股)宣布推出“中国平安教育发展慈善信托计划”,专注于教育领域的慈善事业。与一般慈善信托计划设定2-5年的存续期不同,“中国平安教育发展慈善信托计划”不设置预计存续期限,可永久存续,这也是我国首支永续型集合慈善信托。

  现在,社会各界对慈善信托的认知进一步充分,各方合作的前景也将更加广阔。站在总规模的新起点上,一幅新的蓝图即将展开,金融与慈善将继续携手奋进,发挥各自的专业管理能力,将更多资金引入慈善领域,为慈善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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