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摘要 8月27日,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在广东省民政厅成功备案,该慈善信托总规模为3000万元,是截至目前以个人名义设立的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也是慈善法正式生效实施两周年之际,慈善信托领域的又一创新实践。信托公司积极开展慈善信托2016年9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了慈善财
8月27日,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在广东省民政厅成功备案,该慈善信托总规模为3000万元,是截至目前以个人名义设立的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也是慈善法正式生效实施两周年之际,慈善信托领域的又一创新实践。
信托公司积极开展慈善信托
2016年9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了慈善财产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并且以专章规定的方式推出慈善信托制度,激活了沉寂已久的公益信托实践,开启了慈善信托元年。
信托公司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自身在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领域的优势,还能凭借信托制度安排助力慈善事业的发展。两年来,信托公司认真研究慈善信托的理论、制度与实践,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成功备案了90余单慈善信托,规模持续增长。以中信信托为例,目前已成功备案了包括中信航天慈善信托、阿拉善SEE环保慈善信托、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会2017顺德社区慈善信托、中信·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蓝天至爱2号慧福慈善信托等在内的6单慈善信托,委托规模达5.44亿元,是国内慈善信托领域受托规模最大、受托单数位居前列的信托公司。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富裕阶层慈善需求与日俱增;另一方面,慈善组织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更好地实现慈善目的。慈善信托具备信托财产独立、运行成本低、永续性的特征,信托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安排优势与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能力,使慈善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慈善事业提供增量。”中信信托市场总监程红表示,实践证明,慈善信托链接的是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客户需求、社会发展的一整套生态系统。
与此同时,未来慈善信托的发展还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程红表示,需要立法部门、监管部门提供配套政策法规支持,完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等,释放制度红利,加快以股权、不动产为代表的非货币性财产的慈善信托落地。除了制度配套,慈善信托的发展也离不开新闻媒体宣传、倡导与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全国最大规模个人慈善信托
此单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初始委托规模为1000万元,总规模为3000万元,慈善信托本金及收益将全部用于救助广东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资助广东省贫困家庭孩子上学,是目前以个人名义设立的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
该慈善信托采用双受托人结构,由中信信托和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共同担任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担任财务顾问。中信信托依据信托法和慈善法进行慈善信托架构设计,实现慈善资产的隔离保护,确保了慈善资产的独立性和法律安全性;中国农业银行作为财务顾问发挥在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强了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
程红表示,这次共同受托体现了受托双方在专业队伍、资源禀赋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中信信托愿意与优秀的慈善组织开展包括慈善信托在内的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业务合作与交流。此前的中信信托·阿拉善SEE环保慈善信托,也是采用双受托人模式的慈善信托。
与家族信托强强联合
银保监会最新颁布的信托新规明确指出,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家族信托的认定标准,为这两项信托本源业务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中信信托对部分超高净值客户的调研,家族慈善受到了越来越多个人超高净值客户的关注,大部分客户认为慈善对财富传承具有正向作用,家族积极向善会促进财富积累,并且让下一代自立自强。两年来,慈善信托所具备的信托财产独立、运营成本低、永续存续、财产保值增值等特点,越来越受到社会机构、高净值人群的关注和认可。
在实践中,一些信托公司开始在现有家族信托业务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家族慈善信托服务,不断地探索科学有效的信托架构,回应高净值客户的慈善需求,落地并运行好经得起考验的慈善信托项目。比如,中信信托除了在慈善信托积极探索外,在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方面也屡有创新,其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事务运营、系统建设等方面已经完成了体系化建设,夯实了业务基础。据了解,中信信托自2013年推出家族信托服务以来,为近1200位高净值客户提供财富隔离、家族财富增值和传承服务,家族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50亿元。
而就在“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正式成立之时,中信信托还表示,将与中国农业银行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继续深度合作,除了协力探索慈善与金融跨界融合的实践之路,还将发挥各自所长共同满足高净值客户家族财富传承、家族慈善安排的个性化需求,开展深入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