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保障基金和“刚性兑付”是什么关系?
摘要 信托保障基金到底是什么?信托保障基金和“刚性兑付”是什么关系?信托保障基金着力点在于化解信托业风险事件。基金从酝酿成立至今,就一直伴随质疑之声——这到底是构建行业自救的“安全网”,还是事实上就是变相“刚性兑付”?信托产品本是“买者自负”,可能会损失本金、收益,需要投资者自担风险的产品。但我国的信托计
信托保障基金到底是什么?信托保障基金和“刚性兑付”是什么关系?
信托保障基金着力点在于化解信托业风险事件。基金从酝酿成立至今,就一直伴随质疑之声——这到底是构建行业自救的“安全网”,还是事实上就是变相“刚性兑付”?
信托产品本是“买者自负”,可能会损失本金、收益,需要投资者自担风险的产品。但我国的信托计划过去在出现兑付困难时,总会出现种种办法为投资者“兜底”。这一现象被称为“刚性兑付”。过去几年来,中诚信托旗下的“诚至金开1号”出现兑付危机,以及后来爆出的其他信托产品兑付风险事件,最后都无一例外被“兜底”了。包括最近雪松集团接手中江国际信托的新闻,也暗示了雪松控股将对中江信托旗下发生兑付风险的信托计划进行风险缓释。
其实这种刚性兑付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不利,所以打破“刚性兑付”的声音不绝于耳。但一旦打破刚性兑付,信托产品风险大大增加,市场会不会丧失对信托业的信心?这是个“两难”抉择。
信托保障基金的出现,正为了解决这一“两难”问题而来。专家表示,信托保障基金资本金115亿没有国家财政出一分钱,没有使用央行再贷款,就是要通过行业自身的力量来构建市场对信托业的信心。
“即便可以缓解短期流动性,信托保障基金也是风险处置的最后一道防线。”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博士表示,“当风险出现时,信托公司首先要自己想办法千方百计化解风险,如果出于道义和品牌的考虑,信托公司可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兑付投资者;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在股东支持下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即“生前遗嘱”);如果这些都无法解决才会动用该基金。”
“信托保障基金不同于保险保障基金、也不同于期货投资者基金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后三者都是直接保障投资者、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他们的损失。信托保障基金并没有和信托投资者直接挂钩,其主要目的是防范行业风险蔓延、外溢,扎牢行业风险的篱笆,”陈赤说,“相信保障基金的成立能为今后平稳有序打破刚兑发挥作用。”
13家信托公司会不会“忽略民意”?出资的13家信托公司,如中融信托、中信信托等,都是行业内实力强、规模大的公司。而按照《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无论大小信托公司,增量信托项目都需要缴纳认购保障基金。质疑又出现了:这13家大公司会不会剥夺了小信托公司的“话语权”?
“在公布的信托保障基金理事会名单里,有信托业协会的专家理事,有来自银监会转任保障基金公司高管的前官员,这对关注小信托公司利益、保障信托业整体发展有重要作用。”陈赤说。
内部人士透露,在负责保障基金实际运营的保障基金公司中,信托业协会虽然仅仅出资1千万,但享有一系列特殊股东权利,如目前11名董事会成员可提名4位,且可提名董事长和总裁,并对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另外信托业协会会长兼任公司监事长。
“基金募股时有不少信托公司热情很高,单家意向出资40-50亿,原本计划100亿股本金,认购规模突破了220亿。但经过反复测算,保障基金公司的资本金放大杠杆后如果需要(上限8倍)有近一千亿资产规模,加上保障基金自身的规模预计未来三年可达到千亿,可以比较从容应对行业的风险事件,构筑信托行业的安全垫。”该内部人士说。
信托保障基金的出现会不会冲击通道类业务?过去,一些银行为了绕过央行的贷款规模限制,将相关需要贷款的项目由信托公司“打包”处理成理财产品,然后再由银行出售给投资者。这类银信合作的“通道类业务”一直饱受诟病。
按照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由信托公司或融资者认购”,这意味着无论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产品,还是通道类业务产品,都要按照1%的标准来认购。但通道类业务,信托公司作为“通道”利润并不高,却面临相同的认购标准。这或将加速通道类业务向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转移。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管层并不鼓励信托公司发展通道类业务的态度,”陈赤说,“通道类业务中信托公司并没有太大利润空间,而一旦出现问题,信托公司则有可能无法完全切割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以此前中诚信托两期发生兑付危机的产品为例,业务是银行介绍的,收入也是银行拿大头,“但出问题后信托公司照样跑不了。”因此,鼓励发展信托公司发展通道类业务并不可行。
综上所述,信托保障基金是较刚性兑付更加保险的资金保护措施,并且业内人士较为看好其发展,有利于打破原有的刚性兑付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不管怎么说,信托保障基金是对投资人资金安全的有一道保护机制,但愿可以发挥良好的作用,避免投资人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