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房地产信托 将个税充抵房贷利息
摘要 昨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他表示,单纯提高征收标准不是个税改革方向,将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体系,在对个人收入等11项所得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把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以体现税收公平。楼继伟的说法
昨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他表示,单纯提高征收标准不是个税改革方向,将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体系,在对个人收入等11项所得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把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以体现税收公平。
楼继伟的说法,引发了人们对让房贷利息抵税问题的再度关注。他们想知道的是:如果推行这项改革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惠?
考量增加税前扣除列项
房贷利息抵税,是指允许那些拥有自己房子的纳税人通过他们的主要住宅(有时候也可以是第二住宅)担保的贷款所付的利息来减少他们的应税收入。参考海外经验,一般综合征收体系下,会考量整体家庭支出,子女的教育贷款利息、再教育职业培训费、基本生活的按揭贷款利息等都可以税前扣除。
此前,房贷利息抵税的关注度就非常高。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推动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建议》提案,提出积极推行房地产信托,将个人所得税充抵房贷利息等建议。社科院相关报告也指出,住房政策应从原先过度强调住房市场的经济支柱作用,转向适度强调住房民生导向,个人所得税抵房贷可降低购房者还款负担。
尽管业界人士普遍判断,由于涉及立法程序等,该政策年内实施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从方方面面的表述来看,必须承认这是改革的一个方向。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曾透露,有关房贷利息抵个税,研究方面确实有这个方向,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
民生证券宏观分析师张瑜表示,房贷利息抵税的做法在海外很普遍。美国、瑞典、挪威、荷兰、日本等都是实行房贷利息可以抵税制度的,只不过具体操作层面有不同的限制,比如,美国要求抵扣项被限制为有主要住所或第二住房担保的债务的利息,且只有一定范围内的利息是可以抵扣的;荷兰只有当纳税人按月进行分期付款偿还贷款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利息抵税;日本则是只能抵减10年-15年限,并不能全部抵减;瑞典则是根据利息金额不同,抵减比例不同。
贷款越高抵扣越多
那么,如果房贷利息抵税在我国实行,能给房贷人群节省多少钱呢?
从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看出,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实际上就是通过降低应缴纳税所得额的方式来降低应纳税额。对于购房者来说,等于获得了一个低利息或零利息的按揭贷款方式。
行业研究专家严跃进举例说,对于贷款50万元的购房者,如果是30年期等额本息的贷款,那么这30年间利息支出大概是46万元。不考虑复利计算等因素,简单来看,平均下来,每个月的利息支出额约为1277元。这相当于在缴纳个税的时候,这笔资金可以提前在工资中进行扣除,进而再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照现在10%的税率进行粗略计算,大概一个月可以少纳税128元。
而对于贷款200万元的购房者来说,如果是30年期等额本息的贷款,那么这30年间利息支出大概是91万元。不考虑复利计算等因素,简单来看,平均下来,每个月的利息支出额约为2500元。这相当于在缴纳个税的时候,这笔资金可以提前在工资中进行扣除,进而再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照现在10%的税率进行粗略计算,大概一个月可以少纳税250元。
“当然值得提醒的是,因为要考虑到个税起征点,所以最后还要看原有的工资收入和税率所处的层级如何。”严跃进说。
现在,不确定性或来自两方面:一是各级财税部门能否较好地配合,如何进行抵扣,其实细则方面还没有明确;二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否能够激活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三线市场,还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