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愈佺《信托事业》中的民国信托小百科--80年前的信托从业资格习题你会做吗?
摘要 80年前的信托从业资格习题你会做么?试试看!1.试举信托之定义,并略述信托成立之要件。2.何谓信托遗赠?3.何谓二重Use?4.何谓人寿保险信托?5.试述英国信托事业之特征。6.美国初期信托事业成长于保险公司卵翼之下,试言其故。7.德国信托事业以会计监查最为发达,请言其故。8.何谓“信托交易风潮”?
80年前的信托从业资格习题你会做么?试试看!
1. 试举信托之定义,并略述信托成立之要件。
2. 何谓信托遗赠?
3. 何谓二重Use?
4. 何谓人寿保险信托?
5. 试述英国信托事业之特征。
6. 美国初期信托事业成长于保险公司卵翼之下,试言其故。
7. 德国信托事业以会计监查最为发达,请言其故。
8. 何谓“信托交易风潮”?
这些题,读者朋友们会做么?那么究竟这些题目又是谁编出来的呢?如果您能不假思索的做出来,那么恭喜您,至少您在信托发展史和信托本源方面积累了大量知识。
《信託事業》扉页
这是1936年由袁愈佺编纂的一本介绍信托行业的小册子,名为《信托事业》,这本书不厚,不到80页,字数不到3万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大伙可不要因为这本书年代久远就轻视它,平心而论,这本书编写得相当考究,引用了少西方的研究成果,内容相当全面,用语也不晦涩深奥。如果对繁体竖排免疫的同学,还是推荐闲暇时间浏览一下。
那么,话不多说,就让我们一睹为快吧。
《信托事业》的框架结构
《信託事業》框架结构
本书是一本信托业的普及教材,如图所示,本书分为两大板块:信托制度之概观和各国信托事业之概况。
信托制度之概观,与现代信托行业教材惊人的一致,尤其是“信托之意义”“古代信托思想”和“信托在法理上的分类”三个部分。这也说明了信托经典基础理论研究的延续性。
各国信托事业之概况,大概介绍了信托事业在20世纪上半叶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和中国的发展情况,全面地为读者呈现了当时信托行业的发展特点,某些材料对当前信托业的发展有启发意义,可资“以史为鉴”。
篇幅所限,书中的第一部分就暂且略过,直接从第二部分开始介绍。
彼时各国信托业务特点及启示在介绍各国信托事业发展概况之前,编者先说明了信托的重要意义:
(1)信托业乃财产之保护机关
信托制度天然有隔离风险的作用,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编者站在更高的立场上,说明了信托行业保护财产对于国家经济的作用。
编者有云:“然其耗费有用资金于无益之途,间接足以阻碍国民经济之发展。故如生前预立遗嘱,以财产托付信托业代为管理,则可免个人财产之浪费,间接不啻保护国家财产之命脉。”
这句话逻辑应该是,国民财富的积累和稳定关乎国家经济的繁荣,信托制度的特殊性、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够有效保护国民财富,从而促成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2)信托业乃长期金融机关
信托产品的期限较长,这也是为众人周知的。编者指出:“……其收受之信托资金,大都以投资孳息为目的,故信托业供给之资金,当以长期之安全投资为最宜。例如美国信托公司,对于政府公债及公司债券之投资金额,辄以百万万计。……同时亦得视为促进实业发达之机关。”
这说明了信托的两个特点,一个是安全稳健,一个是服务于实体经济。安全稳健,不代表保守僵化,而是说信托公司应当履行受托责任,运用专业知识使得信托资金保值增值。而服务于实体经济,说明投机、空转对于长期孳息没有意义。
英国:官营信托、无报酬主义与海外投资
由于无报酬主义的深远影响,英国的官营信托有相当的地位。英国于1908年成立“官立信托局”,由政府背书,选派可靠的廉吏管理,除必要成本的覆盖,不额外收费。
其事务限于五项:
(1)千镑以下小额财产的管理;(按当时英镑的购买力,小额是相对的)
(2)保管证券及重要文件;
(3)承办遗嘱信托和契约信托;
(4)办理官选受托人事务;
(5)被没收的财产管理。
至1924年,受托财产共1.75亿英镑。按照20世纪初英镑含金量大约是1英镑=7.33克纯金。按照2018年黄金现货价格,一克黄金=260元人民币。那么当时仅官营信托的受托财产的购买力超过现在3000亿元人民币。
虽然官营信托取得相当大的成就但是由于深受无报酬主义的影响与过于严格的法律规制和管理制度,官营信托与金融市场联系较少。
英国的营业信托反而是从美国输入的,但是这些信托公司的营业信托一般不能维持正常经营,多兼营银行和保险业务。
1860年以后,由于美国铁路公司债券利率高达5%,超过英国公债3%,英国出现大量有别于传统信托公司的“信托投资(Investment)公司”,设立大量海外投资信托,到1905年,规模已达23.5亿英镑,信托投资公司超过150家,海外投资业务蓬勃兴起。
思考和启示:
(1)在英国,以慈善信托为代表的民事信托最为发达,这和英国的宗教精神和无报酬主义密切相关;
(2)官营信托与衡平法精神密切相关,但是与现代金融市场的联系较少;
(3)从英国、美国和德国等西方国家信托业务的发展来看,海外投资信托都是重要的业务板块。
美国:营业信托、风险暴露与混业经营
美国的信托业务最初是保险公司的附属业务,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若投保人身故,赔款由保险公司管理,以规避族人挥霍等风险。1818年,马萨诸塞州医疗保险公司成立,后经监管机构允许,这种业务反而成为了保险公司的主业,到1830年,保险金信托的资产规模是保险业务的27倍。保险金信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年金信托,另一类是养老金信托。信托资产与保险公司资产混合运用,年终决算时,根据混合后总资产的收益率,确定年金和养老金的比率,此种信托受益人,与保险公司股东类似。
到1835年,专业信托公司——美利坚合众国信托公司成立,到南北战争后(1865年),由于铁路、矿业的飞速发展,投资类信托业务也随之兴起,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新英格兰等地出现大量信托公司。在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均兼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专以信托业务为生的信托公司寥寥。由于法规不健全,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混淆不清,导致极多问题,至1873年经济恐慌时,信托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大量信托公司倒闭。随后,监管机构颁布诸多法律,信托业才回归正轨。
二十世纪以来,尤其是一战之后,大型而规范的信托公司接踵成立,信托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种类极其丰富,不啻“金融机关之百货店”。各大公司互相订立契约,规定行业办法,力求巩固行业发展,美国银行公会中设立信托公司部,以协调各家信托公司。在健全的制度下,信托业发展愈发巩固。
就美国全国而论,混业经营占据主流,这体现了美国的实用主义精神。信托公司设立银行部,可以保证信托资产及其收益不外溢,同时规范信托资产的用途,避免盲目投资。因此,历来信托公司出现风险,均是银行部决策失当导致的。
思考和启示:
(1)在美国,信托业务极大地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中国信托行业也有类似的表现;
(2)由于法律的不健全,银行和信托业务混淆,最终被系统性风险击垮,这条与中国信托行业清理整顿类似,说明了建立健全信托法律体系的重要性;
(3)行业自律组织在美国信托行业规范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中国信托行业在信托行业协会的引领下也将健康发展下去。
德国:海外投资信托与会计监查业务
德国的信托业是后期之秀,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较快,尤其是普鲁士统一全德之后,产业发展,国民财富积累,海外投资十分兴盛,主要投资于美国、阿根廷、土耳其、西班牙、比利时和南非的各类产业和有价证券。
一方面,德国信托公司购买美国有价证券,另一方面作为全欧洲的美债投资者的受托人,力求保护德国对美国的债权。到1893年,美国发生经济恐慌,德国信托公司在美的投资遭受沉重打击。
在此背景下,信托公司的会计监查业务需求增加,以求充分了解海外证券和企业的经济情形,提供投资参考。德意志信托公司乘机创办会计监查业务,提倡以信托公司独立的地位,向各企业派驻监查人,从事会计监查。
最初,由于企业担忧信托公司泄露商业秘密,不愿接受,在信托公司的努力和司法机关的倡议下才逐渐推广。信托公司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对于监查内容也极为严谨,因此凡经过信托公司监查的企业,在社会上有极高信用。信托公司对于德国经济的贡献,不可谓不大。
思考和启示:
(1)德国的会计监查信托有重要地位,这在世界信托发展史上比较特殊,德国会计监查信托是否能为数据信托和信托公司尽调提供借鉴,在之后可以深入研究;
(2)信托参与海外投资有极大风险,信托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将是海外业务拓展的关键。
日本:分业经营与公司债信托
日本是亚洲最早开展信托业务的国家,1905年成立了第一家信托公司。日本的信托公司主要分为三类:
一类是普通信托公司,基本是以美国信托公司为蓝本设立的。但是由于没有法律规制,行业发展毫无准绳可言,十七年间从2家增加到480家,业务除了经典的动产与不动产受托管理外,居然还有担保业务、资产评估、贷款中介、物品保管、房产测量和施工监理,极其混乱。
第二类是经营信托业务的特准银行。日本兴业银行(601166,诊股)等四家银行获准开展信托业务,根据《担保附社债信托法》,公债、公司债、股票、有担保公司债等动产和不动产的受托业务是允许开展的信托业务。1922年,日本颁布《信托法》和《信托业法》,规定信托公司一律不得经营银行业务,银行除公司债发行外,不得兼营其他信托业务。分业经营时代开始。
第三类是经营公司债信托的银行。公司债信托,其信托资产为担保品的抵押权。为了保证国内产业融资的顺畅,虽然整体上日本实行分业经营,但是公司债一项业务,允许大部分的银行(共21家)和信托公司经营。
日本的信托业最初有泛滥的倾向,但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也逐步回到正轨并蓬勃发展。从大正十三年(1924年)到昭和二年(1926年),信托资产增长了5倍,信托行业一跃成为日本第三大金融子行业,与银行、保险鼎足而三。
思考和启示:
(1)日本的信托是中国信托发展的最初借鉴者,“信托”(しんたく,Sintaku)一词也是日本学者基于对受托精神的理解上对“Trust”的意译,对日本信托的研究应当持续深入下去;
(2)从日本,包括之前提到的英、美、德三国的经验可知,只有当信托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之时,信托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凡是投机取巧,最终会导致自身的失败,信托行业和实体经济是辅车相依的关系。
民国时期中国信托行业的发展中国主动开展的信托业务是从1920年左右发展起来的,但是不代表之前没有信托。在中国沦为半殖民地之后,英国曾经利用信托制度获取租借内的土地,这是历史的产物,此处不加赘述。
1920年,中国爆发了一场“信托交易风潮”。当时上海一家交易所内,粮食、香烟、肥皂、蜡烛哦、没有、火柴等商品,均被投机商炒作。信托公司,在此种狂热的氛围中争先成立,著名的有中易信托、中国商业信托、易通信托、大中华信托、中央信托等,以大中华和中央两家为最。这些信托公司,均把业务重心放于交易所股票的买卖与抵押上,在低买高卖上获取暴利。随着泡沫的破裂,信托公司相继倒闭,仅有中央信托和易通信托幸免。此次“信托交易风潮”,使得公众对信托产生不良印象,对信托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风潮之后的信托公司,实际上以银行业务为主营业务,信托业务仅有代理买卖证券、地产代理等几项。信托法规未建立,信托精神未普及。整个二十年代,是信托行业沉寂的时代。
到1930年,新华商业储蓄银行增资重组,添设信托部。随后亦有多家信托公司成立,致力于上海房地产投资,信托行业有恢复的迹象。但是整体上看,信托业务仍是银行业务的附庸,甚至仅用于宣传推广商业银行。
到1932年,由于日本政府发动“沪淞事变”,上海地产业遭受重大打击,初有复兴迹象的信托行业又陷入停滞的泥潭,仅能维持基本的经营而已。而此时,官营的信托公司则崭露头角,1933年,上海市兴业信托成立,这是中华民国第一家官营信托机构,以市区住宅建设为主要业务。1935年,中华民国中央银行拨款创设中央信托局,主要承办政府业务,兼顾市民服务,是民国时期最大的信托机构。
作者最后总结到,只有完善法律,并使得信托真谛深入民心,中国的信托事业才能蓬勃发展。
本书特点、袁愈佺简介及反思本书结构完整、用语精炼,以汇编总结外国理论和经验为主,为二十世纪初信托业发展保留了珍贵汉语史料,但缺点在于篇幅较短,对具体业务结合不太紧密,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有关编者袁愈佺的资料较少,也不太系统,但是可以知道的是,此人绝对是在经管类方面涉猎极为广泛的著名知识分子,因为目前能买到的袁愈佺编译的民国教材,除本文详细介绍的《信托事业》外,还有秋山武太郎的《微积分入门》(1941)和太田哲三的《会计学概论》(1949),说明袁愈佺在基础经管类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上颇有名气。
但是在日本侵略军占领华东之后,袁愈佺参加了汪伪政权(不知是自愿还是被裹挟),任伪内务部次长和实业部次长,在抗战胜利后被逮捕,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在汪伪政权供职期间,曾主持查办上海囤积投机案,似乎也没有做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汉奸就是汉奸,不论是自觉还是不自觉,为汪伪政权效命,服务于日本侵略军战时经济,即便没有主观恶意,客观上也严重伤害了日占区人民的利益。
从另一个角度上看,这不仅仅是袁愈佺个人的悲哀,也是时代的悲哀,南京国民政府的腐败和低效,欧美列强的袖手旁观,造成了国土的沦陷和大量知识分子的投敌。
不过,在学术研究上,不能因人废言,对于编者的政治污点,要清醒认识并坚决批判,但是对于其研究成果,则要取其精华,为正道所用。
在新时代,国家昌盛、民族富强,信托行业要秉承“服务实业,爱国爱党”的宗旨,在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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