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泰财险原董事长许雷主动投案 去年净利润同比下滑7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26 07:56:29

摘要
5月24日,云南省纪检委官网发布一则公告显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1年11月-2016年12月间,许雷曾担任诚泰财险董事长。公开资料显示,诚泰财险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云南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于2011年12月

  5月24日,云南省纪检委官网发布一则公告显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1年11月-2016年12月间,许雷曾担任诚泰财险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诚泰财险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云南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2018年,诚泰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1.9亿元,在88家财产险公司中排名第49位。而许雷是诚泰财险的首任董事长,任职时间长达五年。

  2016年底不再兼任诚泰财险董事长

  简历显示,许雷是湖南岳阳人,1966年10月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至2005年5月在云南建工集团工作。2005年5月至2007年8月,许雷任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2007年8月至今,许雷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并在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兼任诚泰财险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兼任诚泰财险党委书记、董事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诚泰财险官网公告:“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收到云南省国资委的任免通知(云国资任字[2016]21号),许雷同志不再兼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提名张萍同志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诚泰财险成立七年多,历经三轮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59.7亿元。

  在2018年第三次增资完成后,紫光集团以33%的持股比例成为诚泰财险第一大股东。此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4%)、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4%)、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4%)、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71%)。

诚泰财险原董事长许雷主动投案 去年净利润同比下滑73%

数据来源:诚泰财险官网

  值得一提的是,此轮增资后,虽然其他股东股份被稀释,但原并列第一大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是云南地方的企业,为云南国资委或昆明国资委控股。

  值得一提的是,在云南省国资委的推进下,诚泰财险的混改也在进行中。

  2018年初,《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8〕5号)第十九条提及到,“完善混合所有制项目推介发布机制,再向社会集中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示范项目,重点推动省工业投资集团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去年五大险种全线亏损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2017年,诚泰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0.4亿元、2.2亿元、4.9亿元、7.5亿元、9亿元、10.1亿元。2018年,诚泰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约18%,在88家财产险公司中排名第49位。

  诚泰财险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云南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不过,诚泰财险云南分公司在当地的市场份额有限。来自云南监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1~12月,诚泰财险在当地财险公司的保费规模排在第八位,市场份额为2.3%。根据诚泰财险官网信息,公司目前的经营区域有云南省、四川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南省。

  盈利数据显示,诚泰财险在2015年扭亏为盈,2015年~2017年净利润分别为1528万元、3740万元、8744万元。2018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72.68%至2389万元。不过,公司盈利得益于投资收益,从承保端来看,公司2018年前五大险种全线亏损,其中,车险承保亏损1.1亿元。

诚泰财险原董事长许雷主动投案 去年净利润同比下滑73%

数据来源:诚泰财险2018年年报

  2018年8月,诚泰保险副总经理李华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将加快全国布局,通过五年努力,争取实现全国省级机构不低于15家,实现年保费收入不低于80亿元,实现承保盈利、投资收益优于同业的良好业绩。”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2月,诚泰财险收到监管函,原保监会随机抽检了公司61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45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73个,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不清晰或存在歧义、条款规定与保险法相违背、条款要素不完备、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费率表内容不完备、保费计算公式错误、精算报告及可行性报告不完备、附加险未逐条备案等问题。

  对此,监管函要求诚泰财险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并且要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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