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未来之路”:借力金融科技 打造信息化铁军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19-06-01 01:11:15

摘要
信托“未来之路”:借力金融科技打造信息化铁军张胜“智能+”“小微”“普惠金融”“数据治理”“监管科技”……2019年,“金融科技”无处不在。国家也提出,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并推动大数据等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移

  信托“未来之路”:借力金融科技 打造信息化铁军

  张胜

  “智能+”“小微”“普惠金融”“数据治理”“监管科技”……2019年, “金融科技”无处不在。国家也提出,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并推动大数据等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的力量,正以令人震惊的发展速度重构金融的经营新格局。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要发挥金融科技在赋能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发展上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破题信息化建设。

  迎新机遇

  在中国信托业进入主动化、标准化、净值化管理、统一监管的新时代背景下,信托公司的信息化建设面临新机遇。

  2016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2016]188号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指导原则、建立有效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提升信息科技对业务的支撑能力、提升开发测试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监管指导等六个方面,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为信托公司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2016年12月26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中信登的揭牌意味着未来“非标转标”有望破题;可实现信托收益权的标准化,信托收益权的统一、集中登记管理;信托公司未来可能开展基于信托收益权的经纪业务。中信登的成立将为统一信托公司信托收益权的登记和交易奠定基础,将会很大程度推动信托公司信托收益权的电子化交易。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从目前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未来将对整个资管行业影响深远。

  2018年,中国信托业协会起草了《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从信托项目全生命周期对受托人在信托业务管理中尽职履责情况提出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要求。

  实际上,具体对信托行业来说,“资管新规”落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彻底打破信托刚性兑付现状、实行净值化管理;禁止资管产品多层嵌套;对资金池业务,必须加强项目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综合久期管理;强化信息披露的及时有效,提高客户体验。与此同时,资管新规将推动信托公司通过IT系统,不断提高信托项目运营的效率与准确性。

  此外,在未来资管市场新局面和财富管理新格局下,信托公司互联网销售将迎来较大机遇,需要构建庞大的互联网销售系统。同时,信托公司未来亦可能在“信托公募”的背景下开启基金化之路。这意味着信托公司要改变此前单纯以信贷审核为主的风控体系,要完善以证券投资为导向的信息系统,构建服务“非标+标准”两类业务模式的支持团队。

  三大困境

  当前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并将金融科技作为战略来抓。但是,在金融科技落地执行的过程中,信息化建设仍面临着一些困境。

  首先,业务需求与信息化建设矛盾。以业务发展为导向的信托公司,由于在市场上谈判地位受限,业务机会往往稍纵即逝,所以在业务对信息系统产生需求时,往往业务需求今天提出,就希望明天能够落地。但信息化建设往往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和磨合,需求周期与落地周期长期矛盾。此外,信托业务单笔金额大、笔数相对较少,传统信托业务期间管理操作频度低,整体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依赖程度相对较低。

  其次,将业务系统化、互联网化的决心不足。经过近十年的信息化发展,信托公司虽然普遍意识到科技对于经营和管理的意义,但关键时刻决心还不够。从经营管理层面看,即使有些对IT比较重视的公司,也只是审批了相对充足的IT建设预算,而在IT建设的人员和管理资源投入方面仍然比较有限。从执行层看,在业务系统化过程中,业务人员参与程度低;在架构规划规程中,业务架构规划与IT系统架构往往脱节,IT规划和建设往往单独成了技术部门的事情,难以做到有效、全面反映信托公司业务管理状况。将现有业务梳理并线上化的工作,能够投入的管理资源严重不足,例如业务流程梳理、业务模块划分、数据质量管理职责等方面。

  最后,信息化建设对厂商依赖程度较高。由于信息化建设人、财、物的投入相对有限,一方面,导致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自主可控能力不足,从而使信息化建设依赖甚至受制于厂商;另一方面,使得厂商对信托行业信息化业务不够重视,信托公司可选择合作的厂商较少。

  前瞻布局五要素

  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新格局下,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化解信息化建设难点,如何前瞻性布局金融科技,继而打造真正有竞争力的“信息化铁军”?

  建立良好的信息科技治理结构。建立覆盖信息科技治理、基础设施、开发测试、运行维护、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及应急管理、信息科技外包等方面制度体现,通过制度体系明确董事会、经营层及管理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职责。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经营管理状况,形成由前、中、后台组成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承担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审议、推进重大项目决策等职责,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设置职责明确、相关隔离的岗位体系,根据实际需要,组建符合公司信息化建设需要的团队。

  合理架构规划,有效实施架构管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战略规划,采用系统、科学的方法论,形成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基于公司信息化现状分析,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及关键节点。在实施过程中,针对重点项目、业务需求迫切项目,提高项目实施优先级别。在整个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紧盯目标架构,按照架构规划实施路径严格执行,有效实施架构管控,提升架构管控能力。

  注重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随着信托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托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管理逐步完成了从线下到线上的过程,实质上逐步完成了数字化转型。在此过程中,如果能够有效地完成数据治理,包括数据标准制定、数据清洗转换及数据质量管理,未来才有可能基于数据基础,快速地进行数据分析与应用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探索与应用。

  合理规划信息科技部门的定位。要充分发挥信息科技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价值,必须从战略高度思考信息科技问题,从战略角度定位信息科技部门,把信息科技作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资源,信息科技渗透到企业的每一个职能、流程、业务和管理中。只有将信息科技与流程、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才是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创造价值的有效方法。

  加强信息安全与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与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无论何时何地、如何强调都不过分,更是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首要条件。商业银行在这一方面有相对比较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同业先进经验,避免信托公司少走弯路。

 

责任编辑:张国帅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