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保险业运行平稳 178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245.3%
摘要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2019年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9年一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综合偿付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2019年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9年一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5.3%,较上季度上升3.3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3.4%,较上季度上升2.8个百分点。
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1.8%、238.3%和335.7%。经审议,104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70家被评为B类公司,1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会议指出,经过多措并举、集中治理,保险业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保险保障功能增强,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一季度保险业运行平稳,杠杆率稳中有降,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高位运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稳定向好。当前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保险业要保持定力,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控风险,不断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做好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日告诉记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中国银保监会将立足我国保险市场实际,持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规则,不断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上述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包括,全面推进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与时俱进。2017年以来,先后发布《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和《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正式启动偿二代二期工程,围绕完善监管规则、健全执行机制、加强监管合作等重点内容,对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和规则进行全面修订,预计于2020年完成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工作。二期工程将更加科学计量风险,全面校准风险因子,反映风险客观状况;更加突出审慎导向,细化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最低资本要求,增加集中度风险因子;更加突出风险导向,对复杂金融工具实行穿透原则,应穿尽穿,揭示真实风险;不断优化制度框架,努力构建开放、立体、多维的风险监测体系。另外,还将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执行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和等效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