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保人、保险人两头骗 邮储银行上海分行遭罚33万元
摘要 继6月5日开出7封行政处罚信息后,上海银保监局在6月14日再连发9封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中国人保(行情601319,诊股)(601319.SH)旗下多家分支机构、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人寿”)及其关联方,合计罚没金额6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中邮人寿关联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继6月5日开出7封行政处罚信息后,上海银保监局在6月14日再连发9封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中国人保(601319,诊股)(601319.SH)旗下多家分支机构、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人寿”)及其关联方,合计罚没金额6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邮人寿关联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因同时欺骗投保人和保险人,领得当日最大罚单,银邮代理问题再次显现出来。
上海银保监连发9封罚单,中国人保、中邮人寿违规被罚
6月14日,中国人保旗下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上海市分公司及金山支公司,因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共计被罚17万元。
具体来看,人保健康上海分公司因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上海银保监局同时认为,该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王艳,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其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人保寿险分支机构也被点名。因未建立分支机构管理制度,人保寿险上海市分公司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人保寿险上海市金山支公司因给予或承诺给予消费者合同外利益,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人保寿险上海市金山支公司负责人董海,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海银保监局决定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万元。
除中国人保旗下相关分支机构受罚外,中邮人寿上海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17万元。其中,中邮人寿上海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高维静、吴斌分别作为该公司分管运营部门的副总经理和营运管理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均被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1万元。
邮储银行代理保险再遭处罚,对投保人、保险人两头骗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中邮人寿关联方的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因欺骗投保人和保险人也同时收到一封罚单。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被监管层责令改正,并处33万元罚款。
事实上,2019年年初以来,邮储银行因代理保险业务被罚已非首次。举例来看,1月21日,宁波银保监局披露一封关于邮储银行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书,直指该公司销售误导的违规行为,并责令其改正,给予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后,3月11日,湖南银保监局公布了邮储银行衡阳市分行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留存或记录联系电话号码未经投保人本人授权的违规事实,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3月27日,因在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陕西银保监局再次披露了邮储银行6家分支机构违规情况,累计罚没51万元。
5月20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关于邮储银行上海浦东新区四家营业所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东书房路营业所、和炯路社区营业所、凌兆营业所、永泰路营业所,四家均因向部分投保人推荐销售未经授权的保险产品,被罚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款20万元。
银邮代理问题频频发生,使得消费者利益难有保障。2014年,原保监会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对银邮代理渠道销售行提出规范性要求。此后,相关部门也多次就防范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做过风险提示。
目前,尽管以邮储银行为代表的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发展仍存在着销售误导、违规经营问题,但是在行业严监管背景下,各地银保监局不断开出罚单,也正给银邮保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敲响“警钟”。
中邮人寿高度依赖银邮渠道,一季度保费99.88%来自邮储银行
值得关注的是,银邮保险代理渠道背后,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在业务上也存在着密切联系。对于邮储银行和中邮人寿而言,由于同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中邮人寿2018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全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76.63亿元,而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均为银邮代理,且前五大产品保费收入合计占到该公司2018年保费收入的 83%,足见中邮人寿对银邮代理渠道的依赖。
蓝鲸保险通过中邮人寿2018年4季度关联交易信息了解到,2018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中邮人寿全年共发生保费收入交易金额为528.81亿元,占后者保险业务收入的91.71%。其中,因投保团体保险产品、代理保险业务产生的保费收入分别为1.23亿元和527.58亿元。
同年,邮储银行与中邮人寿共发生保费收入交易金额为47.39亿元,占后者保险业务收入的8.22%。其中,因投保团体保险产品、代理保险业务产生的保费收入分别为0.25亿元和47.14亿元。
2019年一季度,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因投保团体保险产品、代理保险业务与中邮人寿产生的保费收入分别为2354万元和90万元。同期,邮储银行因投保团体保险产品、代理保险业务与中邮人寿产生的保费收入分别为11万元和193.83亿元。
据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中邮人寿2019年1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94.07亿元,同比下降20.94%。蓝鲸保险统计发现,1季度,中邮人寿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因投保团体保险产品、代理保险业务累计发生保费收入2444万元,在前者保险业务收入中的占比约为0.1%;而中邮人寿与邮政银行因投保团体保险产品、代理保险业务累计产生的保费收入为193.83亿元,在前者保险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达到了99.88%。
基于此,高度依赖银邮渠道的中邮人寿,对于声誉风险的防范也较为审慎。中邮人寿在2018年年报中曾表示,要严格防范渠道销售误导引发的声誉风险,密切关注同业公司在邮银渠道的动态,并加强与邮银渠道的联动,协同做好渠道声誉风险防范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