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户七大风险实录
摘要 导读基金专户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融资类业务、结构化产品、第三方投顾、通道业务、场外配资、合规、债券型投资共7大类风险;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多重风险的暴露,或意味着基金专户业务在制度层面仍然存在尚待完善的空白,而监管层可能将对该类业务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本报记者李维北京报道实习记者姜诗蔷赵丹官方数
导读
基金专户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融资类业务、结构化产品、第三方投顾、通道业务、场外配资、合规、债券型投资共7大类风险;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多重风险的暴露,或意味着基金专户业务在制度层面仍然存在尚待完善的空白,而监管层可能将对该类业务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
本报记者 李 维 北京报道
实习记者 姜诗蔷 赵丹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已合计超过10万亿大关,达10.17万亿。
在过去三年时间,基金子公司以迅猛的扩张速度,被资本市场各个领域的人士频繁讨论。
但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伴随着基金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快速增长的,是其灵活且几乎不受限制的投资范围和其所衍生出的各类风险;而今年A股所遭遇的剧烈震荡,更是将部分专户业务的潜在风险暴露出来。
根据记者独家获得的情况,监管层曾在11月初的一次内部沟通会上,对基金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的总体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了一系列总结,并指出基金专户业务当下面临着多重风险。
七大风险被关注
在基金及子公司专户业务快速扩张的背后,其潜在的多重风险也引起了监管层的警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日前获悉,基金业协会已于11月6日组织多家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对专户业务当前的整体情况及风险状况进行了通报总结,并指出当前专户业务面临着七项问题与风险。
据记者了解,这七项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融资类业务信用风险逐步显现;二是结构化产品存在风险;三是聘请第三方参与产品管理存在多重风险;四是通道类业务存在法律风险隐患;五是个别基金子公司利用专户开展场外配资业务;六是专户产品存在资金池、嵌套抬高杠杆等合规风险;七是投向债券专户产品存在的风险。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多种风险的出现,既与2013年以来基金专户投资范围得到松绑后快速扩张下的必然产物,也与年内A股剧烈波动所暴露的高杠杆、配资等问题不无关联。
“2013年以后,新出现的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松绑到非标(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这给了子公司很大的业务空间,”北京地区一家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称,“在投资范围松绑的情况下,这些年基金专户和子公司资管计划的增长是非常快的,不少团队做业务也比较激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的一份数据佐证了基金专户业务的野蛮生长——截至今年9月底,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规模已突破10万亿,而同期公募规模仅为6.69万亿;同时,前三季度中,公募基金规模月平均增长率仅为5.31%,而基金及其子公司专户规模月均增速却分别高达7.62%和7.07%。
这也意味着,无论是体量还是增速,即便在A股较为活跃的震荡行情中,公募基金也仍然被基金专户业务所超越,而其相应的风险也随即暴露。
除此之外,年内A股的剧烈震荡也成为发现基金专户业务风险的一个契机。“股灾暴露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配资,另一个是投顾,”前述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坦言,“其实也是把这些年的私募外包行业的生态给改变了。”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通报还指出,当下发展较快的基金子公司的业务主要分布在三大类,一是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收益权方式开展融资类业务;二是金融机构资产投资类业务;三是证券期货投资类业务。
“这三类业务基本都存在各自的问题,”前述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称,“融资类存在信用风险、机构资产投资有通道业务的嫌疑,而二级市场类主要存在的是杠杆过高、非法配资等问题。”
重点关注高杠杆问题“监管层格外强调了部分专户产品过高的杠杆设计的问题,”一位接近前述通报会基金子公司人士称,“一些杠杆产品因为市场剧烈震荡而被执行了平仓,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波动。”
事实上,今年3月初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下称资管细则)已规定分级资管产品的最高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其中权益类产品更是最高不得超过5倍,但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多数产品杠杆倍数控制在1:5以内,但遭遇极端行情时仍然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其实投股票的1:5杠杆很少,多数也就是1:2-1:3,但今年的市场震荡太单边、太极端了,有的1:2.5、1:3的杠杆也承受不住就被平了,”华东一家基金子公司项目经理坦言,“所以杠杆也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事实上,A股震荡期间诸多分级产品因净值下跌而遭遇平仓,正是此前权益类产品杠杆过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权威数据显示,6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共有273只专户产品遭到执行平仓,涉及总金额达452亿元;其中分别有221只和35只产品触及警戒线和止损线,其中大部分为分级产品。
除此之外,亦有部分公司存在设立中间级或嵌套等模式突破杠杆倍数。
“有家公司的一个定增产品,他的杠杆倍数已经达到了20倍,但后来又通过嵌套投资了两只资管计划的劣后,其实际杠杆倍数被放大到60倍。”一位接近前述通报会的基金子公司人士透露。
而针对分级产品存在的多种问题,监管层或已着手对监管底线进行了修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基金业协会此前已于8月底完成了对资管细则的重修,并对各类分级资管产品的上限进行了调整。
“这次修订中,权益类、混合类、债类的上限分别是1:1、1:2和1:3,”北京一家接近基金业协会的AMC系券商资管投资经理称,“不过这个新的细则应该还没有执行,我们也没有看到。”
“杠杆上限修改是八条底线《细则》,而八条底线是张育军提出来的,但现在分管机构、私募业务的是新上任的(副)主席李超,”11月13日,前述券商资管投资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之间是否会有变化说不好,毕竟新规还没落实。”
场外配资、三方投顾被涉及
部分基金子公司从事场外配资活动,以及违规引入第三方投资顾问的现象也被监管层着重警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基金子公司人士处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管理部门共查证3家基金子公司的11只产品通过设立子账户、分账户的形式为客户配置资金投向股市。其规模达11.32亿元,共涉及子账户数量73个;而在三季度末,11只产品仍然持有228只股票,规模达3.76亿元。
“查到的子公司配资产品的杠杆倍数都比较高,平均达到了3.5倍以上,平均预警、平仓线分别是0.93元和0.89元,”前述基金子公司人士透漏,“这么高的杠杆很容易爆仓。”
此外,劣后投资者、第三方投资顾问的代为下单现象也成为当下较为突出的问题。
事实上,针对该类现象监管层已从警示转向了惩处;而业内已有国金基金子公司、银河基金子公司等四家机构因类似原因而被监管层采取了暂停资管计划备案6个月或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国金基金子公司为例,其被罚原因正是在该公司的部分产品中存在投资顾问“越权交易”的情况,并且还使用了未通过风控系统筛选的程序化交易软件进行了交易。
此外,“在投顾不参与交易的结构里,有的产品的投顾仍然存在问题,”前述基金子公司人士介绍称,“比如部分产品投顾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没有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还有一些投顾存在关联交易问题,没有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同时,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项目的资管计划的管理风险也被监管层所重视。
“万家共赢的四个资管计划中,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资金划转进行实质性监控,导致未能有效发现和组织项目资金被普通合伙人挪作他用。”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