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罚私募违规宣传 上海宝银收40万罚单

来源:澎湃新闻 2015-11-18 07:35:36

摘要
新华百货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被证监会开具40万元罚单,这成为首家因违规宣传被开罚的私募基金。11月17日晚,新华百货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宝银邮件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海宝银在非指定信披媒体发布公开信,不符合信息披露

新华百货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被证监会开具40万元罚单,这成为首家因违规宣传被开罚的私募基金。

11月17日晚,新华百货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宝银邮件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海宝银在非指定信披媒体发布公开信,不符合信息披露规定,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对上海宝银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对上海宝银董事长 崔军(专栏) 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一个细节是,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资料,崔军并无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不能任性妄为

今年6月2日,互联网上出现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公开向新华百货提出五项议案。

五项议案,包括新华百货同上海宝银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该基金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收购一家小型保险公司;要求新华百货持续高送转,包括承诺2015年半年报至2016年年报期,每半年一次10转20的分配,总计4次;收购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销售平台“500倍基金网”,并将其注入上基金管理公司;要求掌握负责公司投资业务,要求得到董事会的两个席位,上海宝银的董事长崔军为其中人选之一,同时要求崔军担任新华百货副董事长和投资部总经理两个职位。

这也逼得新华百货紧急发布公告,称因上证所问询函要求公司及上海宝银就公开信进行核实,公司自6月3日停牌。

对此,中国基金业协会称,公开信提到的部分内容为基金监管法规所禁止,为行业自律规则所不容。此外,公开信还涉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中国基金业协会重申,私募基金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任性妄为,必须严守行业“三条底线”,无论何种理由,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

宁夏证监局也认为,上述议案内容明确具体,属于对新华百货及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上海宝银自行以《公开信》方式在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将召开新华百货临时股东大会的信息和会议将要审议的议案,不符合?

为控股权而来

崔军6月通过公开渠道发难,冲着的是对新华百货定增预案的不满。

早在4月末,崔军通过旗下的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三只名称内都包含“巴菲特”字样的基金合计买入新华百货股权超过10%,达到法定“举牌”的比例。

不过,新华百货方面5月1日开始停牌,此后公告非公开发行预案:拟向上述三家机构增发不超过5663万股,其中大股东物美控股认购5103万股,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分别认购280万股。募集的10亿元用于新华百货新设10家门店项目、新华百货东门广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认购发行后,新华百货的总股本由2.26亿股上升至2.82亿股,物美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26.91%增至39.59%,而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两者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则分别降低至9.93%。

这显然不利于崔军控股新华百货的算盘。

据财新网报道,在6月4日的电话采访中,崔军承认举牌新华百货有谋取公司控制权的想法。鉴于这家上市公司股价较低、盘子小,以及“帐面上有6亿现金,每年销售额60亿,房租每年有3亿收入”,崔军表示当时的考虑是收购这家公司的控制权。

在数度举牌后,截至9月14日,崔军对新华百货的持股比例上升至30%,而截至三季末物美控股的持股比例为30.93%。

在增持过程中,崔军曾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被新华百货董事会拒绝。

而崔军9月新提出的了两项要求是改选董事和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第一,新华百货、宝银创赢、兆赢投资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一家“控股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为 “伯克希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暂定为上海,经营范围暂定为“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等”,拟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由新华百货出资4.9亿元,宝银创赢和兆赢投资合计出资5.1亿元。该“控股有限公司”将主要投资一些价值被严重低估的上市企业,通过提升被投资企业的估值使控股公司的资产达到增值的目的;控股公司的目标是使资产每年能实现较高的复利增长,希望能打造成中国的伯克希尔公司。

第二,解除郭涂伟、乔红兵、曲奎、邓军、梁庆、张凤琴董事职务,增补崔军、王敏、邹小丽、朱文君、王双双、张舒超6个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