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一四月维稳股价调查 多家公司只说不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5-11-18 07:25:40

摘要
【五选一四月维稳股价调查多家上市公司只说不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统计发现,2015年7月9日到11月17日,1476家上市公司获得重要股东增持,50家上市公司期间公告了回购方案进展,231家上市公司公告了员工持股计划进展,143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方案进展。这意味着,A股2780家上市公司

【五选一四月维稳股价调查 多家上市公司只说不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统计发现,2015年7月9日到11月17日,1476家上市公司获得重要股东增持,50家上市公司期间公告了回购方案进展,231家上市公司公告了员工持股计划进展,143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方案进展。这意味着,A股2780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880家未在“五选一”要求后公布相关任何一种维稳股价方案进展。

在7月10日证监会发言人公开表态要求上市公司“五选一”维稳股价四个多月后,诸多维稳股价方案遭遇了上市公司“说到未做到”的尴尬。

11月11日晚间,中兴通讯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在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对于终止原因,中兴通讯称,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今公司A股股票的收盘价未出现低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形。

此外,还有多家上市公司因回购迟迟无动作、增持计划进展缓慢等被投资者诟病。

随着近期A股行情走暖、上证指数站上3600点,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同程度回暖,“五选一”的维稳股价方案正在逐渐淡出大众视野。尽管当下市场“非理性下跌”不再,但这些举措对市场投资者来说仍然意味着利好。那么,如今的“五选一”方案执行进度如何?

“五选一”落地有多少?

“五选一”维稳股价方案源于市场的非理性下跌。证监会在7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已要求上市公司在大股东增持、回购股票、董监高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中五选一推送利好。此后接连多日,上市公司纷纷抛出维稳股价公告 .

截至11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统计发现,2015年7月9日到11月17日,1476家上市公司获得重要股东增持,50家上市公司期间公告了回购方案进展,231家上市公司公告了员工持股计划进展,143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方案进展。这意味着,A股2780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880家未在“五选一”要求后公布相关任何一种维稳股价方案进展。

就回购方案而言,中兴通讯并不是终止回购的首例。此前,菲利华 (300395.SZ)和盛和资源 (600392.SH)分别终止回购。菲利华的理由是,考虑到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宜在近期实施回购股份事项;盛和资源则指出,公司股票已经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不适合公司战略发展。

万科A(000002.SZ)近期因回购进展被指“回购不力”。据统计,截至目前,万科总计花费约1.6亿元(含交易费用)进行回购,占7月6日董事会通过的100亿元方案数额不到2%。对此万科A董秘谭华杰在回应媒体时表示,公司提出并开展了适时回购,已经达到稳定市场情绪的初衷;从具体操作层面,回购力度也并非越猛越好;最重要的“维稳”措施,就是做好公司基本面。

朗姿股份也因迟迟不回购被舆论质疑。11月3日公司公告称,目前,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立,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的6个月之内择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11月12日,公司董秘王健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应称,“我们的回购方案肯定不会终止,公司将在价格不超过37元每股的条件下择机回购股份。”

除此之外,包括东方雨虹 (002271.SZ)、渝开发 (000514.SZ)、科泰电源 (300153.SZ)在内的上市公司被投资者抱怨董监高或大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缓慢。

争议尚存“五选一”作为特殊时期的“救市”政策,执行至今各家上市公司的实施进度不一,实施效果亦不同,不同人士对该政策的解读也存在差异。

“上市公司”五选一“救市措施效果不一。”申万宏源策略分析师刘均伟曾在9月16日对上市公司“五选一”救市措施有效性进行研究,其指出“在股东增持方面,多次增持、增持金额/日均成交额较大的公司表现更好;高管增持完全没有效果;回购股份短期股价坚挺,之后补跌;员工持股方面,高管认购较高的公司表现更好;股权激励方面,价格逼近行权价的公司表现优异”,他认为,上市公司出台救市措施是否利好股价需仔细甄别、不能一概而论。

“很难说这些政策是否真正起了效果、起了怎样的效果,毕竟市场回暖有各方面的原因。”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认为。

“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的发布以及维稳措施的实施,我认为更多的是对市场信心的提振。”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高利对记者表示。

对于众多公司增持进展缓慢、而且有不少公司并为实施监管层的要求,该如何理解?邵宇认为,“我理解的是,证监会的这一政策并不是作为一个行政命令来执行,不是强制所有公司都必须做到底,更多的是”鼓励“”。

在高利看来,“五选一”仅是阶段性的、临时的维稳措施。“市场在极端情况下监管层才提出了这样的举措,当极端的情况已经没有、或者不出现了,那么上市公司可能就没那个必要了”。

高利分析认为,“即使有些公司取消了相关措施,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我认为监管层应该不会去追究”不作为“的责任。”

“我们公司选择了董监高增持,后面也都落实了,毕竟这是承诺过的,如果不遵守,肯定会面临质疑。”安徽地区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他认为,有些公司终止回购跟承诺的条件有关,如果当前股价已经过了回购价格,取消是正常的,并不是说没做就是违反证监会的这一政策。

众多散户投资者显然不愿意利好措施被取消或不兑现。但一位华东地区证券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救市时期的一些政策很难去套用具体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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