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文规范供应链金融: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
摘要 7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银保监会已向各大银行、保险公司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依托供应链核心
7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银保监会已向各大银行、保险公司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要坚持四大原则
《意见》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坚持四大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精准金融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链条企业;
二是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非法获利现象;
三是坚持交易信息可得,确保直接获取第一手的原始交易信息和数据;
四是坚持全面管控风险,既要关注核心企业的风险变化,也要监测上下游链条企业的风险。
同时,《意见》还在规范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体系、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等方面做出要求。
以规范创新业务模式为例,《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充分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金融服务向上游供应链前端和下游消费终端延伸,提供覆盖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信息交互充分、风险管控有效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发展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在线审批和放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的行业结算特点,拓展符合企业实际的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保险机构应根据供应链发展特点,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稳妥开展各类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和创新,将金融服务延伸至终端农户。
而在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方面,《意见》做出以下五方面要求:加强总体风险管控;加强核心企业风险管控;加强真实性审查;加强合规管理;加强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等。
此外,《意见》还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产品推介、促进行业交流、提高监管有效性。比如,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开发与推介,及时宣传供应链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进展情况等。
在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创新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应产业发展需求而生,主要为流动性紧张的供应链环节企业服务。服务对象涵盖供应链环节的核心企业,也包括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或经销商。
供应链的运作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配合第三方监管等手段,封闭供应链环节的资金流或者控制物权,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授信、结算、理财等综合性金融产品及服务。
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有着更灵活、更普惠的独特优势,可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更被视为是继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后的又一风口。
在市场的推动下,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商巨头、供应链公司、物流企业、P2P公司等纷纷由C端金融转向B端布局,供应链金融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迎来快速发展。
但是市场的疯狂发展也使其自身的风险开始暴露出来。比如,供应链过程中产生的应付账款、存单质押等可能是不真实的等。
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一些供应链金融业务出现问题。近期,因博信股份(600083,诊股)董事长、承兴国际控股实际控制人罗静被刑拘一事引发的连环反应,使得诺亚财富踩雷供应链金融等消息就在业内引发热议。
此次,监管下发文件无疑是给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指出了方向,从监管的文件也可以看出,监管的态度仍旧是在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