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位求偿”势在必行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9-07-24 09:21:20

摘要
□刘宝民从媒体获知,曾有报道称数家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一直坚持执行“无责免赔”的原则,使事故的无责一方处于被动无助的状态,最后只能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走法律诉讼的路径解决,对此坊间颇有微词,一度引发公众热议。监管部门为此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保险公司改进和完善车险理赔服务机制,由保险行业协会指导保险公司制

  □刘宝民

  从媒体获知,曾有报道称数家保险公司车险理赔中一直坚持执行“无责免赔”的原则,使事故的无责一方处于被动无助的状态,最后只能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走法律诉讼的路径解决,对此坊间颇有微词,一度引发公众热议。监管部门为此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保险公司改进和完善车险理赔服务机制,由保险行业协会指导保险公司制定车险“代位追偿”标准和流程,如今实施车险“代位求偿”的地区明显增加,这种理赔机制也为车险客户解决了后顾之忧。

  从保险专业角度上说,所谓“代位求偿”是指若机动车事故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投保人可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一方所在的保险公司可先行支付赔偿款,然后该保险公司向有事故责任一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这就是“车险代位求偿”。如此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事故中受到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及时得到赔偿,同时也能免除无责一方的奔波劳顿之苦。

  依据相关规定,在划定的行政区域内道路上,一旦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要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可以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全责方保险公司应依法在全责方投保范围内直接向该客户支付赔款。如果讲得再通俗点,在事故中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全责方又不履行对无责方的赔偿责任,此时无责方可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先行索赔,然后保险公司取代被保险人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值得关注的是,推行上述做法以后,直接从中受益的自然是事故中无责一方的投保人,而保险公司多年沿袭的旧机制必将受到有力冲击和挑战,迫使其必须作出有效应对和抉择,否则就会处于一种十分尴尬和被动的位置。基于此,首先在转变观念统一认识的前提下,作为保险公司要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制定出一套与之相配套易推行能落地的业务流程、执行标准和操作细则,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切实保证车险“代位求偿”机制不走过场,不务虚名,不虚晃一枪,而是责任到位,注重实效,定期检查,奖优罚劣,监管部门也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督导,一抓到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搞下不为例。除此之外,对由此增加的人力和时间等诸多成本支出,保险公司一定要有充分的心理和物质准备,提前妥善安排,分工落实到人,夯实管理基础,避免出现运行不畅和虎头蛇尾的现象。如此坚持下去,真正受益的不仅是车险客户,还有赢得市场口碑和正能量效应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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