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想当大东家未果!终止受让万达信息5%股权是何原因?
摘要 7月23日,一则公告,显示资本市场颇为关注的“中国人寿(行情601628,诊股)入主万达信息(行情300168,诊股)”的交易生变。这份《关于股东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显示,万达信息于7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实际控制人史一兵的通知,二者已于7月23日收到中国人寿出具的关于同意解除与其股份转
7月23日,一则公告,显示资本市场颇为关注的“中国人寿(601628,诊股)入主万达信息(300168,诊股)”的交易生变。
这份《关于股东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显示,万达信息于7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实际控制人史一兵的通知,二者已于7月23日收到中国人寿出具的关于同意解除与其股份转让协议的书面回复,相关《股份转让协议》自7月23日起解除,自始不发生效力。
《股份转让协议》由万豪投资、史一兵与中国人寿共同签署,万达信息曾于6月23日晚公告过相关情况,即万豪投资拟向中国人寿以14.44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份5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完成后,万达信息的第一大股东将由万豪投资变更为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寿集团、国寿资产),后者持股1.65亿股股份、股比15.0183%。(详见《7.9亿举牌!中国人寿成这只创蓝筹第一大股东 是何原因增持?》)
这意味着,上述拟进行的股份转让无效,中国人寿对万达信息的持股维持原状——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前,中国人寿已经持有万达信息约10%的股份,仍是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
双方的《股份转让协议》为何解除?解除动作有何影响?中国人寿对万达信息是否还有后续计划?
解除协议因万豪投资无法达成协议生效条款
对于《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也就是股份转让终止的原因,万达信息公告给出了说明。即,截至7月23日,由于出让方(公司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实际控制人史一兵)无法达成《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款。因此,《股份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出让方已向受让方(中国人寿)申请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中国人寿同意接受出让方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申请,并于7月23日出具了书面回复,《股份转让协议》自7月23日起解除,自始不发生效力。
据悉,双方于6月23日签署的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为附条件生效,具体来说,必须在履行完两条件后,才能生效:
1、万豪投资及万达信息应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其必要的债权人、担保权人的同意、并经必要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
2、本次股份转让应获得相关主管机构备案或批准(如需)。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公告所称的,万豪投资无法达成协议生效条款,应指的是上述的第一条。即,主要是由于万豪投资与债权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达成一致导致。据悉,目前万豪投资的债务问题未对万达信息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万达信息的规范运作情况良好。
不过,万达信息23日晚还公告,23日接到万豪投资的通知,万豪投资在上海国泰君安(601211,诊股)证券资管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可能被实施违约处置。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将有权对质押的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也就说,其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存在可能被动减持的风险,且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直至还清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剩余的全部本息。
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不影响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万达信息公告显示,本次股份转让终止后,中国人寿仍持有公司股份1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人寿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寿此前对万达信息的持股,是通过去年以来的“纾困”实现的。2018年,为响应国家号召,中国人寿委托国寿资产公司分红账户通过纾困产品“国寿资产-凤凰专项产品”持有万达信息5.0025%的股权;2019年,中国人寿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该公司股份4.9734%。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前,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万达信息约1.1亿股股份,占万达信息总股本的约10%。
中国人寿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虽未能达成,但不会影响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合作的初衷。双方的战略合作是基于双方业务上的巨大协同空间,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不会影响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长期业务战略合作关系。中国人寿作为万达信息的重要股东,将继续看好和支持万达信息持续健康发展,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同时,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6月28日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仍将持续有效,双方将进一步巩固和加深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经营合作和管理互动,持续发挥互补优势,强化协同发展效应,共同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技术和基础技术发展,不断提升医保领域服务能力、商业保险专业化管理服务能力、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双赢战略目标。
另外,中国人寿成为万达信息的重要股东,既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实践,又是国有资本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到实处的举措,具有重要的政策和战略意义。中国人寿表示,作为负责任的央企,基于纾困民营企业和稳定上市公司经营的目的,将充分履行中国人寿作为万达信息重要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万达信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中国人寿仍为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不排除其他方式增持
由于《股份转让协议》终止,中国人寿未能通过本次股权受让而成为万达信息第一大股东,不过其仍为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前,中国人寿已经持有万达信息10%股份。而基于双方稳定良好的战略合作前景,未来中国人寿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增持万达信息股份,比如二级市场增持,或者是大宗交易等方式。
同时,由于协议解除,中国人寿此前的对万达信息拟进行的涉及“董监高”人员的调整计划也无效力。不过,中国人寿目前仍可以二股东的身份,在万达信息的董事高管等层面有一些参与可能,不过还需要与万达信息的大股东等做进一步沟通,目前方案尚未明确。
此前万达信息公告也显示,即使本次交易完成后,为继续保障万达信息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中国人寿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方式促使万达信息保留史一兵的董事长职务,除委派的高管外,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谋求对管理团队及管理团队权限的调整。这一方案下的高管委派,中国人寿也是希望增进对万达信息了解、互动,更有利于双方业务更好协同。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尽管股份转让协议没有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的良好关系发生变化。截至目前,中国人寿和万达信息及其大股东之间保持了友好的互动状态,不存在双方沟通不顺畅情况。据悉,万达信息方面对于中国人寿的投资和增持持欢迎和支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