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风险分析与展望

来源:用益研究 2019-08-01 11:55:42

摘要
伴随国内经济进入减速换挡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入深水区,行业监管迎来“史上最严”期,近年来金融业风险呈现集中释放爆发态势,各种逾期违约事件频发,市场猝不及防、投资者人心恐慌。信托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也积聚并暴露出一定风险隐患,亟待妥善处理与有效解决。本文基于近期信托业风险事件显著增多的现

  伴随国内经济进入减速换挡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入深水区,行业监管迎来“史上最严”期,近年来金融业风险呈现集中释放爆发态势,各种逾期违约事件频发,市场猝不及防、投资者人心恐慌。信托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也积聚并暴露出一定风险隐患,亟待妥善处理与有效解决。本文基于近期信托业风险事件显著增多的现实情况,就行业风险的基本状况、主要类别与成因、未来展望等进行系统性分析研究。

  一、信托业风险基本现状

  近年来,信托业风险呈现不断增多趋势,相关数据指标持续高企。据Wind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信托业风险项目达1006个,规模达2830.59亿元,信托资产风险率为1.26%,分别同比增长52.66%、89.80%和117.24%。

  信托业风险分析与展望

  公司层面“暴雷”事件亦频繁发生,相关负面报道明显增多。尤其是少数信托公司展业模式较为激进,信用下沉较大,逾期甚至违约事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各界对信托业风险形势的普遍担忧。单就2019年5月份至今,先后已有中泰信托、渤海信托、长安信托等多家公司或披露旗下多款信托产品延期兑付公告,或被委托方起诉;云南信托中粮信托国民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则被爆出卷入“承兴国际”事件。截至2019年7月,各地银保监局已对8家信托公司开出14张罚单,合计金额超过1200万元。

  2019年信托产品到期规模巨大,将迎来偿还高峰,风险形式不容乐观。

  信托业风险分析与展望

  二、信托业风险主要类别及成因

  单从金融属性的角度来看,与其他同业机构相似,信托公司主要依靠经营风险来获取回报收益,始终处在寻找实现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相平衡的动态博弈过程,影响因素多且作用机制复杂。就具体类型而言,根据所受具体影响因素不同,信托业风险可主要划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大类。

  (一)外部风险

  主要是指受经济周期波动、产业结构调整及监管要求变化等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导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1.经济周期波动

  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分为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周而复始循环不断。鉴于金融与经济之间存在紧密而复杂的相互影响传导关系,各类金融机构大多具有不同显著程度的顺周期性特征。我国信托业以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功能和发展方向,同样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总体来看,在经济复苏繁荣阶段,市场需求日益旺盛,企业经营大多向好,社会融资持续增长,行业发展机会显著增多,项目质量整体可控,信托业发生风险的概率相对较少。在衰退萧条阶段,市场需求严重不足,供给侧结构性失衡,企业有效生产持续萎缩,融资方还款能力普遍下降,信托公司难以找到收益足够匹配、风险相对可控的资产标的,信托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出现较大波动,面临逾期违约的可能性增大。

  2.产业结构调整

  服务实体经济始终是金融业的核心本源,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的科学有效融合有助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社会价值。但受追逐短期利益最大化、自身专业能力欠缺、监管政策不明确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大多选择房地产、基建、能源等具有重资产、可抵押、有担保等特征的合作方,形成了路径依赖、利益绑定、风险关联等复杂关系。伴随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为代表的产业结构调整倒逼实体经济转型的同时也给金融业带来较大冲击与挑战,风险暴露则是最为直观的表现之一。

  就信托业而言,虽然近年来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持续增强,投向工商企业信托资金占比稳居榜首,但投向房地产等国家调控或限制发展行业的资金占比一直较高,已成为楼市严调控下房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截至2019年5月末,房地产信托资产余额已达3.15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余额的14%,同比增长15.15%,存在一定体量的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尤其是2019年以来,房地产监管政策持续趋严,房价下跌、销售减少、成本上升、利润下滑、融资困难等成为行业普遍现象,房企还债违约概率大幅增加,房地产信托兑付资金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3.行业监管趋严

  较长一段时期内,作为国内“唯二”能开展发放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之一,信托业因其制度优势,既可作为连接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桥梁又可承接银行资金不便进入的非标债权领域,银信合作等通道类业务发展迅速,促进信托业资产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银行业面临的贷款投向、存贷比、资本金等监管要求,与其他相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形成了密切复杂的风险共振关系,具有较为明显的影子银行特征,进一步增加了错误定价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金融体系不稳定因素发生的概率。对此,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信托业展业中涉及的通道业务、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资金池等问题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倒逼行业挤压泡沫夯实质量合规发展。但需要指出的是,经过几十年发展,信托业客观上已经积累了较大规模的存量业务有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处理监管调度、同业竞合、时间摆布、资金匹配、产品接续、融资方管控、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多重复杂关系,增加了风险防控化解的难度,不可避免地提高了发生风险事件的概率。

  (二)内部风险

  主要为管理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涉及信托公司内部因素引发的风险。信托拥有横跨货币、资本和产业市场的灵活制度优势,业务机制、授权机制、奖励机制等均相对较为灵活,有效提高员工工作机动性、便利性和主动性的同时也形成了以满足简单类信贷融资需求为业务目标的“吃快餐”、“赚快钱”等不良展业文化,对于权益类、交易类、创新类等“要求高见效慢”业务缺乏积极性,导致存在综合服务能力不足、风险识别管控能力不强、权责利分配不明确等短板。尤其是在目前行业转型创新的关键时期,各类新型业务在项目前期调研、交易结构设计、市场开拓维护、产品推广营销等环节面临更多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对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专业化要求。例如,互联网信托作为近年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有助于信托公司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拓展营销渠道、提升市场认知度、增强产品流动性等领域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受限于自身专业能力不足、运营经验缺乏等因素,信托公司大多与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合作,存在因技术漏洞引发投资纠纷以及违规引流客户等风险。目前,北京银保监局等监管部门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信托公司切实防范、排查、整改通过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推介信托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三、对于信托业风险的评述与展望

  对于信托业风险需要科学辩证的看待,既要客观认清当前较为严峻且短期难以根本性改善甚至持续恶化的现实,也应从宏观层面理性看待行业发展环境与趋势,保持战略定力和平常心态,积极面对、主动作为。

  首先,风险管控形势严峻是国内金融业共同面临的周期性规律。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史,大体存在“放松管制、鼓励创新、业务爆发、杠杆提升、违约增多、风险积累、加强监管、限制业务、降低杠杆、严控风险”的基本循环过程。就目前而言,我国金融业进入风险持续暴露和释放期,具体表现为银行不良率持续攀升、少数保险公司超大额风险暴露、券商资管信用风险增多、信托违约事件增加等多种形式。对此,党中央与国务院等各级政府机构已有清晰认识,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信托业风险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大多与其他同业机构存在关联性,在具体防控化解过程中,需要发各方共同努力协调解决。

  其次,信托业始终处在不断自我革新进步的过程中,具有战胜暂时困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优良传统。自1979年10月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来,我国信托业已风雨兼程走过40年,先后经历六次大整顿和“无数”小整顿,可谓历经坎坷、充满挑战。但“历经磨难,方得始终”,每经历一次大浪淘沙式的革新,信托业都会在自身建设水平、业务发展定位、行业竞争实力、社会贡献能力等方面迈上更高一阶。尤其是近年来,面对多方挑战与压力,信托业积极遵循回归业务本源的监管要求,更加注重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增强脱虚向实服务力度。从资金来源看,单一资金信托、管理财产类信托等占比较年初有所下降,集合资金信托占比则持续上升;从资金投向看,流入金融机构、证券市场等领域的信托资金占比均较年初有所下降。同时,信托业自身风险承受处置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截止2019年一季度末,全行业实收资本总额为2654.15亿元,同比增加7.75%。

  再次,信托业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目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已经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信托特征,建立起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在内的“一法三规”等较为完整的法律规章制度、严密的监管体系、严格的监管指标,为明确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内外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提供了有效保障。此外,2015年1月,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运营,持续完善风险事前预防、事中化解和事后救助机制,目前可提供流动性支持已超520亿,有效维护信托业安全稳健运行。

  展望未来,面对愈加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做好风险管控已成为信托业继续生存并实现更好发展的必选条件。目前业内专家学者及从业人员针对信托业如何建设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增强风险应对化解能力等已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诸多建议,既有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又有监管体系的改革优化、亦有自律组织的培训教育,既包括行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又包括公司专业能力的培育提升,出发点都是好的,方向也是对的,但在具体实操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诸多方面的权衡博弈与影响制约,短期看并不会皆尽如人意。但长远来看,只要不忘信托初心、坚守行业本源、遵守法规制度,信托业总能一如既往地成功迈过成长道路上的荆棘和坎坷,在推动高水平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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