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深圳世联行地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6年 3月 11日。
2、授予数量 2,099.44万股。
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由于 39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且公司于
2016年 4月 14日实施了 2015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536.05万
股调整为 2,099.44万股。
3、授予人数:402人。
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由于 39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对象人
数由 441人调整为 402人。
4、授予价格:3.936元/股。
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由于 2016年 4月 14日实施了 2015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55元/股调整为 3.93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2,099.44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
额 2,023,974,722股的 1.04%,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5年。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第一次解锁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二次解锁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三次解锁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四次解锁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7、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 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公司还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公司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 6亿元;或
②公司 201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5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公司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 7.2亿元;或
②公司 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4.5亿元。
第三个解锁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公司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 8.7亿元;或
②公司 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0亿元。
第四个解锁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公司 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 10.4亿元;或
②公司 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3亿元。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A档 B档 C档 D档 E档
个人解锁比例 100% 0
若第一、第二、第三个解锁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该部分标的股票可
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第四个解锁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解锁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个人解锁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总额(万股)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朱敏 董事、总经理 140.00 6.67 0.07范莹 董事、副总经理 9.80 0.47 0.01王伟 副总经理 14.56 0.69 0.01
焦安平 副总经理 16.80 0.80 0.0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子公司管理人员(398人)
1918.28 91.37 0.95
合计(402人) 2099.44 100.00 1.04
说明:激励对象与公司在 2016年 4月 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完全
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 4月 26出具了《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16SZA40645),对公司截至 2016年 4月 2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16年 4月 25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朱敏、范莹、焦安平、王伟等 402 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0,994,400.00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
(一)朱敏、范莹、焦安平、王伟等 402 人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82,633,958.40元,均以货币出资,分别于 2016年 4月 25日前缴存公司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湖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 755903042310411账号内。其中注册资本 20,994,400.00元,资本公积 61,639,558.40元。
(二)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4,969,122.00元,累计实收
资本为人民币 2,044,969,122.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年 3月 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年 5
月 11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股权激励股份)本次变动后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6,854,797 16.15% 20,994,400 347,849,197 17.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7,119,925 83.85% 0 1,697,119,925 82.99%
三、股份总数 2,023,974,722 100% 20,994,400 2,044,969,122 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044,969,122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
收益0.25元/股。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023,974,722 股增加至
2,044,969,122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805,05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8%,
本次授予完成后,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减至 39.37%。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