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5年7月11日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5年7月11日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告中提及了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监事的代表人(以下简称"相关增持人")自2015年7月11日起六个月内,根据相关规定,当公司股价严重偏离其合理价值时,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该增持计划已于2016年1月11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增持人决定将增持计划延长三个月。现将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能够有效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劲松先生已于2015年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00,0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8.05元/股,合计金额1,624.50万元;同时,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推进大资管战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劲松先生于2015年8月10日以自有资金3,500万元认购了公司发行的富邦晶品写字楼投资项目私募投资基金(用于收购富邦晶品大厦)(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投资世联启航一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相关增持人未能如期执行增持计划的原因
(一)增持计划披露后至2015年9月期间,相关增持人通过证券公司开设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账户,并积极筹集资金,拟于二级市场进行择机增持。
(二)2015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50%;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发行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事项,预计发行规模约4.12亿元(公告编号:2015-105);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预计规模不超过8亿元(公告编号:2015-111);12月18日,公司拟收购厦门市立丹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立丹行")29%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厦门立丹行80%股权(公告编号2015-120)。2016年1月19日,公司与自然人严勇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收购深圳市嘉泽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6312%股权,从而实现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权(公告编号:2016-002)。上述事项均属于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相关增持人为上述事项的内幕知情人,为避免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相关增持人未能有合适时机增持股票。
三、本次增持计划延期的说明
目前公司经营面一切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发展,战略转型稳步推进。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公告了2015年全年实现代理销售金额为4,308亿元,同比增长33.87%(公告编号:2016-003);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公告了2015年前三季度金融服务收入同比增长73.16%、互联网+服务收入同比增长2,028.55%,资产服务同比收入增32.26%。金融服务、资产服务和互联网+(电商)等创新服务收入占总营收比例已达32.66%,同比上升近15个百分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增持人决定将增持计划有效期延长三个月,即自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超过限期,后续是否有其他增持计划视市场情况而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执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