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586证券简称:围海股份公告编号:2016-05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6年 5月 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 2016年 5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
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数量等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之一杭州艮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于自身原因,放弃认购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鉴于此,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之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11,868,686股(含本数)。如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冯全宏、张子和、王掌权和邱春方回避表决。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杭州艮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 219,999,993.84 元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 27,777,777股,其余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和金额保持不变。
(三)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7,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 PPP
项目(一标)
47,108.00 37,000.00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
286,000.00 210,000.00
合计 333,108.00 247,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拟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冯全宏、张子和、王掌权和邱春方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公司拟向包括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和李澄澄在内的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围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澄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全宏的女婿,围海控股和李澄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黄董良、蔡宁和陈农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冯全宏、张子和、王掌权和邱春方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部分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部分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一) 关于与浙江东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围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东睿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 关于与杭州东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围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东裕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关于与杭州艮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围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艮雷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 关于与上海盈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围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盈保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