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2018-07-26 01:57:54

摘要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2198证券简称:嘉应制药公告编号2018-052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8年7月25日,会议如期在广东梅州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泳洪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程俊先生、黄志瀚先生,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建宁先生、宋稚牛先生、秦占军先生、代会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程汉涛先生,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唐国华先生、方小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400-808-9999及邮箱cis@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宁先生:男,45岁,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主任科员;2000年1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发展部高级经理;2005年6月至2012年6月任联华金融控股公司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建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宋稚牛先生:男,53岁,华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士学位,曾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珠海联邦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格林泰德制药公司副总裁,2004年至2018年任北京岐黄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稚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秦占军先生:男,35岁,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2008年4月-2015年任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北京营业部机构部负责人,2015年至2017年西藏东方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秦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代会波先生:男,37岁,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2007至2012年任职中信建投证券,2012年至2017年担任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远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代会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程俊先生:男,24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目前为广东盛泰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倍易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董事及股东,深圳怡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陈程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大股东陈泳洪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志瀚先生:男,23岁,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进修。黄志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黄利兵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方小波先生:男,43岁,中南财经大学金融系证券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长、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14年至2016年担任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双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15年至今担任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小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唐国华先生:男,55岁,北京大学法律学士学位,曾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2011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目前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任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程汉涛先生:男,50岁,中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律师。2006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首席合伙人;2012年12月-2014年7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部门经理;2014年8月-2016年1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2016年7月-2017年3月任国光陶瓷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起至今任任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合伙人。现兼任深圳中资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注册资产评估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深圳诚意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所长。现任深天地独立董事职务。程汉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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