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关于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编号:2016-04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编号:2016-04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年 4月 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对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达的《宁夏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问题。2016年3月31日,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百货)《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提出在新华百货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7个提案:(1)《关于罢免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关于重新选举股份公司董事的议案》;(3)《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4)《关于罢免股份公司董事长的议案》;(5)《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6)《关于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其中,提案(1)、(2)、(4)违反了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2月19日委托新华百货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关于“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的公开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将你公司上述违反公开承诺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责令你公司改正。
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