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33 : 浙报传媒关于东方星空投资峰瑞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中金在线 2015-11-17 19:11:19

摘要
证券代码:600633证券简称:浙报传媒编号:临2015-061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星空投资峰瑞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5年8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编号:临 2015-061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星空投资峰瑞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星

空投资设立孚睿基金(暂定名)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 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人民币 1 亿元参与

)

投资设立孚睿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经工商登记核准,上述基金

名称确定为上海峰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

、 )

详见临 2015-025《关于东方星空投资孚睿基金的公告》。

近日,东方星空接到普通合伙人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自友”)通知,上海自友已与东方星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上海峰

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明确

未经咨询委员会同意,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得超过 12 亿元,本轮认缴出

资总额 81,830 万元,各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不低于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40%。

截止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东方星空已完成对基金首期 4000 万元的出资。

《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7 年,其中首次交割日起的前 4 年为投资期,后 3 年为项

目回收期。经营期限届满后,为有序完成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与清算,普通合伙

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年;此后,经咨询委员会同意,可再延

长一年。

2、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1/3

3、出资要求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的最低认缴出资额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不低于全体合伙人认缴

出资总额的 1%。首期实缴出资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40%。

4、投资管理

(1)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管理。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

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设投资委员会,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

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2)由若干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其人数和人选由普通合伙

人确定,并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无投票权的咨询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

5、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在全球范围内的科技、传媒和通信领域,与互联网结合的

金融、教育、医疗健康领域,以及企业服务领域等的种子期和早期为主的高增长

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各

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或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被投资企业(挂牌/上

市前已成为合伙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公司)的股份进行投资。

6、投资限制

(1)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不得在任何单个被投资企业中投入超过合伙

企业完成最终交割后的认缴出资总额的 10%;

(2)不得从事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流通股股份等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

为(不包括合伙企业从其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对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及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的股份进行投资、认购上市

公司定向增发和配售的股份等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证券交易行为);

(3)不得直接投资且持有不动产。

(4)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适用法律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禁止合伙企业从事

的其他投资行为。

7、基金管理费和绩效收益

合伙企业应每年向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按半年度分期预付年度管理费,前四

年年度管理费为 2%;第五年开始,每年均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减 0.2%。基金终

止时,如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就项目投资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的分配总额未超过三

2/3

倍回报,则从普通合伙人的绩效收益中扣减以前年度全部管理费金额。普通合伙

人绩效收益在各投资人成本返还后,视投资回报区间以 20%-30%不同比例计收。

8、分配方式

扣除管理费、绩效收益和必要的基金费用后,各方投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

成。

9、违约责任

违反合伙协议条款约定的实缴出资义务的有限合伙人将承担惯常的违约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和丧失其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

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

3/3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