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处罚 通金投资遭罚没超两千万

来源:光明网 2018-09-07 18:22:32

摘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7日讯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日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两家基金公司,其中,对通金投资操纵“永艺股份”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2044万元;对富立财富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7日讯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日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两家基金公司,其中,对通金投资操纵“永艺股份”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2044万元;对富立财富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常德鹏介绍,通金投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控制利用其发行的4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及其他13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采用盘中拉升、对倒交易、尾盘拉升等方式操纵了“永艺股份”股价,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严惩;富立财富作为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该基金持有“新大洲A”股份达到5%时,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向监管部门作出书面报道,未通知新大洲予以公告,并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继续增持“新大洲A”,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扰乱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必须严惩。

常德鹏表示,近年来,各类私募基金在二级市场参与度越来越高,因私募基金有杠杆率高、产品结构负载、透明度偏低等特点,如不强化监管,就不能有效防范其可能诱发的市场风险。在现实中,部分私募机构风控流于形式,过分追逐短期收益,踩踏市场红线,有的甚至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不严惩不足以纠偏,不重处不足以保障。私募投资行为必须依法合规,绝不能“任性而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对私募基金监管力度,督促私募机构坚持合法经营,增强合规意识,重视风险防范。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