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纪资产不符合自查整改条件 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来源:金融界 2017-12-13 16:56:44

摘要
12月12日,银纪资产(834904)发布终止挂牌的风险揭示公告。公告显示,上海银纪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银纪资产,证券代码:834904,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股转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12月12日,银纪资产(834904)发布终止挂牌的风险揭示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银纪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银纪资产,证券代码:834904,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股转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36号,下简称《通知》)要求,应当对是否符合本通知新增挂牌条件(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七项除外)进行自查。

股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了《关于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相关问题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7〕1394号)(以下简称“1394号通知”),具体列示了关于自查整改的范围、财务报告依据以及相关指标的计算口径,并要求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完成自查。

经公司自查,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中,公司投资顾问费收入(与基金管理业务无关)分别为580.09万元和174.71万元,投资收益分别为1149.00万元和799.57万元,公司投资顾问费收入(与基金管理业务无关)与投资收益占公司收入来源之和比例分别为99.95%和95.82%,而目前公司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占公司收入来源之和比例2015年度、2016年度分别为0.05%和4.18%,公司在管基金为公司带来的收益较少,通过发展,公司已由一家私募股权管理机构逐渐转变为以自有资本投资为主、以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为辅的资产管理机构。

结合股转公司《通知》要求,公司自2017年8月以来,以着手处理在管基金的结算、清算及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等相关工作。

经自查,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期间符合股转公司《通知》中私募机构新增挂牌条件第四项、第六项之规定,无不符合股转公司《通知》中私募机构新增挂牌条件第八项之规定,不符合股转公司《通知》中私募机构新增挂牌条件的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要求。

根据1394号通知中第六条规定,在股转公司指定披露日(2017年12月12日),挂牌私募机构与主办券商应分别披露自查整改报告和核查报告,不符合自查整改条件的挂牌私募机构应同时披露终止挂牌的风险揭示公告。

目前公司尚存部分不符合自查整改条件的情况,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生效日将根据1394号通知的要求确定。

新三板在线了解到,银纪资产于2015年12月14日在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阳光私募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股权投资等。

本文源自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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