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慎防金融违规营销手段,投资者需看破这些“套路”

来源:才查到 2019-08-29 18:11:03

摘要
随着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成为近期整个金融行业关注的焦点。从金融监管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在推介、宣传、销售资管产品、理财产品时,需要尽到向投资者进行完美的信息披露,并且要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的义务。但在现实操作中,就有那么一部分金融机构,利用“套路”促进销售。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直

风险提示∣慎防金融违规营销手段,投资者需看破这些“套路”
风险提示∣慎防金融违规营销手段,投资者需看破这些“套路”

随着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成为近期整个金融行业关注的焦点。


从金融监管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在推介、宣传、销售资管产品、理财产品时,需要尽到向投资者进行完美的信息披露,并且要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的义务。但在现实操作中,就有那么一部分金融机构,利用“套路”促进销售。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直指违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为投资人扫清这些“套路”。



风险提示∣慎防金融违规营销手段,投资者需看破这些“套路”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金融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金融营销宣传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但信息发布平台、传播媒介等依法接受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的委托,并为其开展金融营销宣传的除外。


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无资质无许可的情况下宣传、销售理财、资管的现象屡见不鲜。值得一提的是,未来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布理财产品信息、传播等必须要有金融机构的委托。这样一来,导流业务便不再是“无门槛”、“无资质”,而是必须在授权委托下进行。


投资者特别注意,如果你在网络上,尤其是非金融机构网站上购买理财产品,多个心眼,记录下金融产品的全称,通过财查到APP溯源产品的基金公司。如果该金融产品不存在,说明其未在中基协备案,属于违规金融产品;如查找到该产品的基金公司,可电话咨询发布产品信息的网站是否得到基金公司的授权,如未授权,则说明平台自身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购买其理财产品具有更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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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刚兑”作为今年的金融关键词之一,任何金融产品投资者都不应再抱有“稳赚不赔”的想法。而现实中,就有一部分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的时候,会向投资人进行收益保障承诺。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得隐瞒限制条件;不得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不得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营销宣传手段。


在销售过程中,一部分销售人员将明明不保本的产品,说成保本保息;将很多高净值人群才能购买的理财产品,重新包装后,却卖给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还有的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是模糊产品特性等行为。


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不能只看宣传,还需看清理财产品的合同细则。合同中往往有具体的说明,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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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理财产品的宣传品上,投资者最先看到的往往是收益率,而风险提示的字样往往在宣传品的边边角角,但此次新政将改变这一现状。


征求意见稿强调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营销宣传应当通过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颜色等特别标识对限制金融消费者权利和加重金融消费者义务的事项进行说明。通过视频、音频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的,应当采取能够使金融消费者足够注意和易于接受理解的适当形式披露告知警示、免责类信息。


征求意见强调,金融机构的宣传品要以醒目的方式提醒投资者风险,告诉投资者哪里有风险。免责信息同样如此,其核心是必须让投资者了解自己投资行为所需承担的风险。


另外,很多金融机构会代销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比如之前就有人在银行买到第三方的理财产品。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明确提醒投资人,这是不是你的产品,自己的责任在哪里、出现问题的话到底由谁负责。这里还有个甄别方法,通过财查到APP核实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所在金融机构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多为代销产品,投资人需询问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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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APP,这些APP都是通过智能算法,对投资者进行精准的信息推送。除此以外,还有的部分社交软件也通过这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宣传,争抢用户流量。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不得提供或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限制他人合法经营的广告,干扰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以弹出页面等形式发布金融营销宣传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由从业人员自行编发或转载未经相关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审核的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根据资管新规和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金融机构在销售资管、理财产品的时候,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级,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力不同进行分级。但通过互联网渠道无法对投资人进行界定和区分,所以收紧金融机构的流量通道,主要在于不让非合格投资人或低风险投资人进行盲目的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机构的流量通道收紧是对金融机构提出更多约束及规范。而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则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确认金融产品及金融平台的资质与可靠性,帮助自己做出准确负责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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