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推进“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 广开投诉渠道

来源:来源:新浪财经 2018-09-26 21:23:00

摘要
新浪财经讯9月26日举行的蓟门论坛上,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发表了《中国基金业现状、问题分析与展望》主题演讲。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导王光进,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等参会。洪磊表示,目前基金业协会工作中,正在推进基金发行运作“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

  新浪财经讯 9月26日举行的蓟门论坛上,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发表了《中国基金业现状、问题分析与展望》主题演讲。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导王光进,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等参会。

  洪磊表示,目前基金业协会工作中,正在推进基金发行运作“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并且这一原则非常重要。

  “卖者尽责”方面,要求基金销售人员给投资人有13项风险的揭示,就是反复的向投资人讲,是否了解投资所承担的风险?是否了解基金管理人?是否了解产品投资策略可能给你带来的风险是什么?是否了解一旦出现风险以后你该到哪儿去投诉或者你到哪儿调解、去哪儿仲裁、去哪儿起诉?而不是说,出现问题以后投资者就赖着让基金公司刚性兑付。这就是基金管理人做到了尽责。

  基金管理人做到了“卖者尽责”后,投资人就要“买者自负”。洪磊指出,从今年开始,每一份产品的备案后面的所有持有人必须完成这些风险揭示的签字,完成这些签字实际上是投资人从银行储蓄产品的购买者真正变成我们投资产品的投资者,所有亲历的过程中间,要完成老产品没有备案,也必须完成这个过程。

  此外,洪磊介绍,协会做的就是广开投诉渠道。协会现在有六大投诉渠道,包括热线电话、投诉邮箱,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私募地图等。协会与时俱进,全方位运用发达科技手段,让投资人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让不自律的机构无所躲藏。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