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保险机构欺骗投保人遭通报批评

来源:北京商报 2019-09-04 01:51:23

摘要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李皓洁)随着我国保险业务规模越来越大,侵犯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9月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三家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指出近期检查发现某大型商业银行、某寿险公司以及某财险公司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进行通报,其中涉及问题包括欺骗投保人、多收保费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随着我国保险业务规模越来越大,侵犯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9月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三家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指出近期检查发现某大型商业银行、某寿险公司以及某财险公司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进行通报,其中涉及问题包括欺骗投保人、多收保费、无理拒赔或未按法定时限履行理赔义务等。

  根据《通报》,两家保险机构涉及的问题主要为欺骗投保人,例如,某寿险公司的部分坐席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以银行存款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机构责任条款或告知不全等。另外,该公司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和“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存在虚假宣传。“100万自驾车两全险”的“非意外身故/全残”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等。

  而某财险公司也存在宣传与合同条款不符的情况,该财险公司在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在其官网和APP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尊享e生旗舰版”、“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等5种产品的销售宣传用语与合同条款或事实不符。该公司在官网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产品销售宣传页面称“只要确诊癌症,从此无免赔额”、“100%赔付比例”,与合同条款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财险公司在理赔方面也存在无理拒赔或未按法定时限履行理赔义务的问题。《通报》指出,该公司以提供资料不齐全为由将部分理赔案件作拒赔处理,超出《保险法》规定期限做出核定、支付赔款和发出拒赔通知。

  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因资料不齐全是不能直接拒赔的。通常保险公司理赔条线要求上传进系统的理赔资料不能有差错或缺失,差错率2%就说明这个理赔岗审核资料有问题,所以资料不齐全一般不会上传进系统,理赔岗会直接退给业务员或者客户,告知缺哪些材料,要求客户再进行提供。

  “如果基础资料都齐全,也已上传系统,由总部核赔岗从资料里发现问题,会下发一个告知函等,然后把相关情况通知给客户,客户拿到告知函等之后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资料。”该负责人补充道。

  此外,银保监会点名的这家财险公司还存在多收保费的行为。例如,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间,该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机端销售“拉活宝”车主保障计划和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时,突破向原保监会备案的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基于上述问题,银保监会认为,上述机构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监管机构表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围绕违规收费、销售误导、惜赔拖赔等侵害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表示,宣传与合同条款不符、虚假承诺在被发现后会增加公司的投诉率和退保率,影响公司以及保险业的声誉,后者还可能促使保险公司日后采取高风险行为。而突破保险费率表上下限则影响公司自身的稳健性,也破坏了行业秩序,属于比较典型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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