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划转社保全面提速 可减轻社保基金征收压力
摘要 财政部网站20日消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称,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并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专家认为,《通知》明确时间要求,国资划转社保将提速,划转完成后,
财政部网站20日消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称,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并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专家认为,《通知》明确时间要求,国资划转社保将提速,划转完成后,可减轻社保基金征收压力,对降低企业用工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国资划转社保全面提速
《通知》要求,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为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划转工作,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作为通知附件,要求全国划转工作严格遵照操作办法执行。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表示,2017年已提出社保基金划转的试点,此次《通知》明确要求时间,国资划转社保将全面提速。此外,《操作办法》明确了承接主体,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或委托一家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周丽莎认为,今年以来,国有企业收入利润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为股权划转社保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操作办法》明确了10%国有股权的划转只是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企业收益权等权利。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经批准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国有资本运作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更多收益,不是简单的变现国有资本。
减轻社保基金征收压力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随着国有股权划转的加快推进,社保基金将得以进一步充实,部分地区存在的社保资金缺口将有所缓解。在划转完成后,可相应减轻社保基金征收压力,从而为逐步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提供空间,对降低企业用工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认为,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将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从央企经营状况来看,近两年国企尤其是央企营收利润持续向好,为划转提供了有利条件。按照10%的划转比例,未来或将有逾十万亿元的资产权益充实社保,有望在很大程度上做大全国社保基金总储备。
“全面推开以后,划转给社保基金的国有资产总量将大幅增加。”在刘兴国看来,如果所有国有企业都根据要求严格按规定比例划转,按照当前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排除掉部分产权不清晰,以及长期亏损缺乏划转意义的资产,可划转的量应该有将近十万亿元水平。
此外,《通知》规定,在资本运作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在禁售期内,如划转涉及的相关企业上市,还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禁售期义务。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对收缴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等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