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征求意见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09-24 07:24:14

摘要
为了夯实监管数据基础,持续提升公司数据治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近期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征求<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险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人身险行业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进行征求意见。据了解,保险业监管数据偏重于统计口径,多为业务数据,财务会计、公司

  为了夯实监管数据基础,持续提升公司数据治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近期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征求<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险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人身险行业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进行征求意见。

  据了解,保险业监管数据偏重于统计口径,多为业务数据,财务会计、公司治理和资产端的数据较少,而且数据分散、失真、关联性不强,不能完全满足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需要,难以保证监管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因此,银保监会非银行机构检查局会同统信部、人身险部、中国银保信成立工作小组,并邀请多家保险公司派员参与,通过全面深入地调研监管需求和保险机构业务、信息化现状,充分吸收借鉴银行保险业已有系统和数据标准经验,历时三个月,编制完成了《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险版)》(下称《规范》)。

  具体而言,《规范》包括机构人员、会计记账、保险业务、投资业务4个模块。为了弥补会计记账和投资业务两个模块的数据短板,《规范》对这两类数据报送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

  以投资业务为例,《规范》要求,根据记录信息颗粒度和时效的不同,保险公司需报送委托投资和自主投资两大类数据。对于委托投资,保险公司主要关注投资策略和收益情况,仅需通过委托投资情况表报送组合层信息;对于自主投资,保险公司记录了包括投资交易流水在内的全流程数据,需报送投资组合层、证券层、交易流水层的全量信息。

  据了解,《规范》只规定了监管数据的业务属性和技术属性,保险公司无需改造自身的数据结构,只需要将自己的数据,按照《规范》要求映射成统一的标准格式,方便监管人员建立统一的模型进行监管分析处理,提高监管质效。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根据《规范》,监管层将能获取到人身险行业几乎所有较重要领域和风险点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具有维度多、结构和标准一致、颗粒度适宜的特点,有助于监管层构建监管“大数据”。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