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汉富控股是一家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公司 ,旗下业务涵盖私募股权投资、产业直投、不动产基金、PPP项目投资、私人银行业务、家族信托、普惠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金融资产交易、征信咨询等多个领域。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北京,服务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 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及资产配置服务。
诺远服务网点遍布46个城市,近90家分公司,重点服务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并以此为基础辐射全国。
几十亿资金去向成谜
诺远资产一位区域负责人告诉记者,“债盈宝涉及的债务大概有70亿元,现在在清盘过程中,总额在不断减少。我们可以处置的资产大概有100亿。接下来我们要成立全国催收。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债务,而且以上市公司为主。现在排队在紧急处置的约有30到40亿,其中,已经撕破脸的,公司不认了的,大概有10.5亿元。这10.5亿元债务涉及的公司都已经起诉了。同时,我们也考虑,因为起诉回款周期比较长,所以我们在努力沟通,如果公司愿意先还一部分,我们也不起诉它”。他同时透露,诺远方面已经对“中科建、哈工大集团与山东天业”三家公司提起了诉讼。
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8月2日,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天业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但相关文书并未披露具体借款金额,也没有提及抵质押物情况。至于诺远资产或汉富控股与“中科建”、“哈工大集团”的涉诉情况,尚无法在裁判文书网上查阅到。
投资人反映称,目前“债盈宝”到期产品中,利息仅兑付至11月初到期产品,本金仅兑付至9月20日到期产品。诺远资产方面向投资人承诺利息将按时到账,并提供了两个兑付方案,一是排队等待本金赎回,目前每日本金偿付率约在1%至5%之间,即以5%计算,9月21日到期产品需至少20个工作日才能兑付完毕;二是延期6个月,由汉富控股进行回购。
据投资人提供的债盈宝合同,该产品涉及三方。首先是作为甲方受让人的投资人,其次是作为乙方的转让人,然后是作为服务方的丙方诺远资产。债盈宝的产品说明书称,债盈宝“基础资产安全性高”,“所投基础资产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股票质押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认购起点是15万元。根据存续时长分为3/6/9/12个月四种,对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至9.5%。
虽然产品说明书声称基础资产是各类债券及股票质押,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约定的基础资产却是私募基金份额。一位投资人向记者展示了一份附加在债盈宝主合同后的《收益权转让清单》,这份清单显示,债盈宝基础资产是“新余汉富卓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下称“汉富卓瑞”)。据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公示,汉富卓瑞是一支成立于2015年4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已披露季报9条,年报2条,月报1条。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就对私募基金份额拆分转让问题进行了警示。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收益权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和转让,同时单一私募基金投资者数量应当符合法定上限。任何机构或个人在募集、销售、转让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收益权时,均应遵守上述规定。对此,诺远总部一位负责人对外宣称,证监会设定了为期3年的宽限期,用于消化存量业务,因此诺远方面可以发行债盈宝产品至2020年。
而不论是投资人还是上述诺远某区负责人,都说不清楚资金具体流向。上述诺远某区负责人表示,汉富卓瑞的报告只向合格投资人披露,通过诺远资产受让份额的投资人因此无法看到上述报告。所谓合格投资人,事实上就是债盈宝的转让人“李延武”。一位诺远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所有投资人认购的债盈宝都是诺远资产法人李延武转让的私募基金份额”。这即是说,债盈宝70亿资金的去向,只有诺远资产有限的人员自己知道。
股票质押真实性存疑
除了汉富卓瑞以外,汉富控股与诺远资产也设立了多支私募基金。据公开信息,诺远资产旗下私募有两大品牌,一是专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昭阳增利”系列私募投资基金;二是专做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景欣定增”系列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业协会的信息公示显示,目前备案的昭阳系列基金计有12只。其中,汉富昭阳增利1号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2月,昭阳增利12号私募投资基金成立于2017年12月。
上述诺远内部人士称,与诺远存在债务关系、有业务往来的上市公司达40家。财联社记者获得的昭阳系列某私募基金管理报告提及,该基金曾为包括日机密封(300470.SZ)、高升控股(000971.SZ)、西部资源(600139.SH)、兴业矿业(000426.SZ)、安通控股(600179.SH)、中捷资源(002021.SZ)、德奥通航(现*ST德奥,002260.SZ)、海虹控股(现国新健康,000503.SZ)、德威新材(300325.SZ)、软控控股(002073.SZ)、亿利洁能(600277.SH)、帝龙文化(现聚力文化,002247.SZ)、郝美集团(002356.SZ)在内的13家上市公司提供股票质押融资服务。
虽然面向合格投资人募集,且经过协会备案,但昭阳增利系列也仅仅披露了基金净值与涉及的融资主体,并没有披露具体的资金使用情况。上述报告提及的13家上市公司中,仅有亿利洁能、西部资源、聚力文化、ST德奥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质权人为汉富控股关联企业的股票质押公告。其中,西部资源大股东曾将1.0104亿股质押予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亿利洁能、聚力文化、ST德奥的质权人均为北京中开金广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目前,ST德奥与亿利洁能的股票依然处于质押中,西部资源与聚力文化被质押股份则分别于2017年7月与2018年4月办理了解除质押。其余9家上市公司则既无公告也没有在中登网登记备案。
多名诺远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部分上市公司在与诺远资产订立股票质押合同时,还要签订一份保密协议,禁止诺远对外公布融资数额与交易细节。至于原因,一位诺远总部人士这样解释:“上市公司肯定会跟你签保密协议啊。你的时间节点在那里,融资条款一旦公布,肯定会对别人的股价产生影响啊。如果人家股票吃两个跌停,谁来负这个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几乎与债盈宝出现兑付危机同时,昭阳增利系列也发生了延期。记者掌握的一份材料显示,2018年10月,昭阳增利9号管理人通知,该产品投资期限将延长6个月,管理人提请召开投资人会议。
从现行监管规定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股票必须在2日内进行公告。2016年1月9日开始施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2017年5月2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均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目前已有上市公司因公告不及时而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2018年1月9日,因三胞集团于2017年9月及10月将其持有的南京新百(600682.SH)合计3,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7%)股份质押给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但迟至10月31日才将股权质押事项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于11月1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三胞集团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对三胞集团予以监管关注。可以说,在监管高压之下,上市公司隐瞒相关披露的违规成本已大大提高。
这就引发了另一种可能。部分上市公司与汉富控股及诺远资产旗下私募基金订立的融资协议是否真的包含了股票质押这一增信措施?某券商从事股权质押相关业务人士告诉记者,股权质押分为两种,一为场内,二是场外;但不论是场内质押还是场外质押,均需在中登网登记。“不登记就不存在质押的说法了”,他说。考虑到上述内部人士所称部分上市公司在向诺远资产质押股票时从未在第三方平台上登记,债盈宝及昭阳增利系列所谓股权质押融资项目的真实性令人怀疑。(文章来源:蓝鲸财经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