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司法拍卖遇冷 天安财险等四家5.5亿股权无人问津

来源:时代周报 2019-10-15 09:53:19

摘要
(原标题:险企司法拍卖遇冷天安财险等四家5.5亿股权无人问津)时代周报记者李星郡发自北京险企股权的网络司法拍卖近来进入了一个小高峰,五家险企的股权在网络平台上已进行或即将进行拍卖。10月1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利用网络平台拍卖的好处在于,由于网络

(原标题:险企司法拍卖遇冷 天安财险等四家5.5亿股权无人问津)

时代周报记者 李星郡 发自北京

险企股权的网络司法拍卖近来进入了一个小高峰,五家险企的股权在网络平台上已进行或即将进行拍卖。

10月1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利用网络平台拍卖的好处在于,由于网络的特点,会有很多潜在客户,更易达成交易。

不过,险企的股权拍卖频遭冷遇。天安(港股00028)财险、珠峰财险、诚泰财险、吉祥人寿的股权起拍价合计5.5亿元,但目前均无人问津。

拍卖成功率约三成

天安财险股权本应在今年10月拍卖,起拍价为2.5485亿元,但由于未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导致拍卖被撤回。

11月8日,天安财险上述股权将进行拍卖,截至目前仅553次围观,无人报名。

珠峰财险8561万元的股权拍卖,近日已流拍;诚泰财险的股权起拍价为1.65亿元,原定于10月15日拍卖,但无人报名;吉祥人寿的股权拍卖,起拍价为4040.8万元,目前也无人报名。

时代周报记者梳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案例,2015年至今共有11家险企进行67次股权拍卖,其中有24次成交,3次即将拍卖。

信泰人寿、华夏人寿、信达财险(已更名国任财险)、东吴人寿、东方人寿、国联人寿、华泰保险、珠峰财险、天安财险、诚泰财险、吉祥人寿均出现过股权司法拍卖,尤其是信泰人寿连续五年拍卖次数高达49次、成交14次。

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今,险企网络拍卖股权的成功率仅35.82%。

从拍卖标的所在地域、股权占比、被拍卖原因、评估价与起拍价成交价、成交状态等方面进行分析,可以看到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是基本是中小险企且多涉及地方险企,比如,信泰人寿、东吴人寿、国联人寿、珠峰财险、诚泰财险、吉祥人寿的总部,分别在杭州、苏州、无锡、拉萨、昆明、长沙。

二是被拍卖的股权多不超过2%,最多的不超过10%。在拍卖江苏天地龙线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联人寿股权时,由于破产清算时的债权分配,10%的股权被分割为了两笔拍卖,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一口气拿下这两次的拍卖,从而获得10%股权。

三是拍卖原因多为股东债务纠纷导致的流动性危机,不得不用以偿债,也因此暴露出部分股东代持纠纷,比如诚泰财险、华夏人寿;还有少量股东破产清算,信泰人寿、东吴人寿、国联人寿均出现过此种情况。

四是由于多次流拍,起拍价不断降低,但成功率依然很低。

五是从涉及的险企来看,部分险企本身也多波折,股权转让时有发生、业绩表现不佳甚至自身公司治理存在较大问题。

10月11日,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奕新律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网上拍卖只是一个公开程序,要促进实际成交,一要确保依法合理估值;二要尽量辅之以线下推介,积极寻找财务投资人,特別是险企的其他现有股东。

险企股权拍卖缘何遇冷?

以节约诉讼资产处置成本为中心任务的浙江模式,借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自行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试点,标志着中国网络司法拍卖的诞生。

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规定将网络司法拍卖界定为,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同年11月,淘宝网等5家平台被纳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名单库。

朱俊生从三个维度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拍卖成功率低的原因:

一是投资者购买股权是非常大的金融交易,需做很多调查研究,这需要一个过程;二是一些公司拍卖的股权占比小,投资者觉得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在公司没有太多话语权;股权占比高一点,感兴趣的投资者可能更多,因为可借机进入保险业,甚至考虑到未来业务整合;三是股权拍卖后还有监管部门把关,新的股权管理办法设定的股东门槛挺高。

10月11日,负责拍卖盛友集团所持东吴人寿股权、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朱强和律师对时代周报记者提到了一种原因,即在等待更低价格。

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盛友集团彼时是进行破产清算,从当年破产拍卖实际操作情形来看,一般会进行三拍,因为一拍二拍基本不会有人拍,目的即在于流拍后起拍价打折,这并非意味着资产不好卖。

根据当时适用的规定,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当然,也有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其他财产权抵债的情况,此时进入变卖环节。

此时如果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因而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形,即申请执行人同意抵债。

10月12日,负责今年国庆期间珠峰财险股权拍卖的四川泸州市中院杨法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珠峰财险虽流拍,但之后申请执行人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愿意以流拍价抵偿,不会再进行第二次拍卖。

杨法官表示,如果走完拍卖程序后始终流拍,申请执行人又不接受抵债,法院会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这样的话,申请执行人还不如接受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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