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来源:金融界保险频道 2019-10-17 09:18:03

摘要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38513元,立案日期是2019年10月11日,案号为(2019)京0105执41401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38513元,立案日期是2019年10月11日,案号为(2019)京0105执41401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中国人保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2019年6月11日,最高法发布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其中提出多举措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包括推动将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PICC)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也是世界五百强之一、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中国人保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信托、基金等领域,形成了保险金融产业集群。

  人保财险最近风波不断,昨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一则“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员工涉嫌诈骗大病保险资金的情况通报”。据介绍,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大量、多次伪造异地就医病历和报销材料,骗取大病保险资金用于购买房产、奢华消费和网络赌博等,涉及赔案15笔,金额298.9万元。目前,李某已自首,公安机关初步认定该案为内外勾结骗保案件,并拘捕其他涉案人员2人,已追回大部分损失。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