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大集合转公募现身:持有一年收益超6% 计提20%业绩报酬!
摘要 近日,记者从某大型券商处了解到,其将于11月初开始二次发行一只公募化运作的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管计划正是由原先的大集合变更而来。虽然此前已有东证资管旗下的大集合产品转型为公募产品,但东证资管拥有公募管理资格,而该券商本身目前还未具备公募管理资格,因此这只产品的公募化运作其实更具代表性。此外,
近日,记者从某大型券商处了解到,其将于11月初开始二次发行一只公募化运作的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管计划正是由原先的大集合变更而来。虽然此前已有东证资管旗下的大集合产品转型为公募产品,但东证资管拥有公募管理资格,而该券商本身目前还未具备公募管理资格,因此这只产品的公募化运作其实更具代表性。
此外,每经记者注意到,近期也还有其他券商收到了关于大集合产品转公募的批文。随着这些产品陆续进入变更合同的环节,投资者对于公募产品的选择范围也将越来越广。
券商大集合转公募
据悉,该产品为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最短持有期限一年,该期限内计划份额不能赎回,主要投资于预期盈利能力较高、预期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且历史分红良好的上市公司,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
从投资组合比例来看,该集合计划股票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的50%~95%。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集合计划非现金资产的80%。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
此外,该产品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一共分为A、B、C三种份额——A类份额不对外销售;B类份额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最高的申购费率为1.5%;C类份额没有申购费,但是有0.8%/年的销售服务费。而在其他费率方面,不管是B类还是C类,其管理费均为0.6%/年,托管费均为0.25%/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集合计划分红确认日、委托人赎回确认日和计划终止日,对B类或C类计划份额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6%以上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对A类计划份额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8%以上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A类份额不开放申购)。
该券商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该产品由于涉及合同变更,已经从10月16日开始暂停接受申购,但可以接受赎回。11月5日开始将进入二次首发期,如果总规模达到80亿后,有可能会限制大额申购,单日单账户或将限购1000元。”
陆续取得批文
犹记得去年11月底,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指引》中,针对已取得公募管理资格和未取得公募管理资格的券商,如何进行大集合的变更做了详细的规定。
《指引》出炉之后,东证资管率先完成了大集合转公募的工作。在刚刚过去的9月底,东方红7号变更为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其具有公募管理资格,因此在取得相应的确认函之后,即可将相关大集合产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注册为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公募基金。
而对于未取得公募管理资格的券商来说,大集合的公募化改造则显得程序更多,不仅要取得相关确认函,而且要提交合同变更申请,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另外,还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征求产品投资者意见,投资者存在异议的,在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的前提下,保障其选择退出大集合产品的权利。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进,近期陆续有券商的大集合产品收到批文。除了上述即将发行的这只产品,近期每经记者还注意到,中金公司已于10月8日公告,其已收到证监会批文——同意中金公司旗下大集合产品“中金增强型债券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标公募进行合同变更,并更名为“中金恒瑞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3月和6月,中金公司旗下包括中金强债大集合产品在内的5只大集合产品,先后获得了辖区证监局的《规范验收确认函》,但目前只有1只拿到批文,且记者在中金公司的网站尚未看到变更后的产品详细资料。因此从时间进程上来看,上述这只券商大集合的公募化之路或将率先起步。